激活的艺术品复制市场

印前频道 - 艺术微喷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hccm 2010-07-08

       众所周知,收藏讲究的是个"真"字,能把复制品做成一门大生意,不能不说也是一门艺术。事实上,一些海外机构正将深宫禁苑的珍宝化身千万,走进寻常百姓之家。

       争抢艺术品复制金矿
        去年5月17日,雅昌艺术馆主办的"高仿真复制第一展"《溯本寻源》在深圳展出。152件秘不示人的"国宝"级珍品亮相,均为高仿真复制品,开展的12天售出100余万元,超过其他所有代理商单次现场销售纪录。为推出艺术品复制的项目,雅昌艺术馆联合日本二玄社、北京一鼎轩、深圳臻致,将价值数千元至数万元的国宝级书画复制品摆上货架。业内人士表示,这不仅只是一场展览,更是中国艺术品复制行业一个绝好的横断面。
        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的艺术复制品市场激活并被启动。在1995年的北京艺术博览会上,北京的"大陆画廊"与圆梦艺术公司首先推出当代名作限量印刷品,均在香港印刷,质量甚好且有画家签名,在博览会上很是轰动。2002年初成立的一鼎轩,是国内艺术复制品行业第一个吃螃蟹者。当年,一鼎轩开始做故宫文物复制品,从隋朝展子虔的《游春图》-中国第一幅山水画至晚清书画,共复制古代书画100多幅。2004年,一鼎轩首先将数字技术引入古代书画仿真制作领域,对此各复制公司各有独家技术,较难复制的绘画,一幅约需一个星期。
        据称,雅昌集团是国内以胶印技术进行艺术品复制最成功的企业。13年前,雅昌集团掌门人万捷以40万元成为一个印刷老板;6年前,网络流行时,他创办了雅昌艺术网。2005年底,万捷决定用数字技术进行艺术品的复制。目前,雅昌和辽宁博物馆达成协议,做辽博文物的复制品;然后做艺术品的印刷品,如将文艺复兴展的作品做成书签、装裱在镜框里的装饰用画;现在,文艺复兴展的明信片两个星期售出1000多张。雅昌的业务还有为推出画家举办各种活动,展览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2002年成立的百雅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聘请74岁高龄的权威珂罗版专家周永召先生、拥有4000多平方米的艺术品复制基地、5位老技师、20多位专业人员,100位工作人员,以成本较低廉的宣纸一年复制100多种绘画,每种至少100张,海外市场占其总销售额的四分之一且供不应求。2003年11月,百雅轩成立的紫禁城天地公司与故宫博物院合作,依托后者丰富的资源开发其文化产品,开展面向世界的艺术展览。2004年,百雅轩经故宫博物院授权,仿制名作《隋人书出师颂》,限量发行2008件,每件售价3600元。李敖在京时,故宫即赠其一幅《隋人书出师颂》复制品。
        日本二玄社在中国美术界,尤其美术出版社可谓家喻户晓。二玄社之所以拥有如此知名度,因其秉十数年之功,成功完美地复制了400余件中国古书画珍迹,令这些元明以后长期宝藏深宫禁苑的珍宝化身千万,走进寻常百姓之家。二玄社复制的台湾书画在中国久享盛名,不久前《台北故宫博物院珍藏书画展-日本二玄社复制》在羊城展出,广州市民得有机会饱览台湾故宫书画。尽管都是复制品,但极尽精工逼真之能事。
        画家均对二玄社耳熟能详。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系主任王大鹏表示,中国画院系教材都热衷使用二玄社复制的中国书画作品。广东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陈初生当年以3000多元买了一幅《前后赤壁赋》,回家把玩再三,感觉与国宝真品几乎无二,故激动不已。
        通过这些复制品,越来越多的人能与平时难得一见的名迹巨作进行真的对视:"我们的祖先太伟大了。"看过二玄社复制书画展的人纷纷赞叹。其实,二玄社复制中国国宝级书画,且主要复制藏品居世界各大博物馆之冠的台北故宫博物院的世所罕见的大帧唐宋元书画,其还原能力之精微,制作水平之高超,绝非"天下真迹一等"的词汇便可形容。由于年代久远,这些中国书画名迹大多灰暗皮损,且展出时又须玻璃防护的层层阻隔,令观者即使面对真迹,亦难免"隔靴搔痒"之感。二玄社的复制品不仅精妙地还原原作的笔墨变化,且在保证原作风神的前提下,有效地修复画面的皮损残破。换言之,这些复制品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具有比原作更好的清晰度和观赏性。

       复制品市场渐露端倪
        20世纪30年代,德国人瓦尔特·本雅明探索机械复制技术时发现,真品具有一种"灵光",这种"灵光"无法复制。时至今日,欠缺"灵光"的复制品已走入公众的视野。在国外,艺术品复制已是成熟的市场。夏威夷火奴鲁鲁德一家专卖达利石版复制画的"艺术中心画廊",其一年营业额达2亿美元。美国最成功的华人商业画家丁绍光,主要的收入并非原作,而是其遍布全球的工笔重彩作品丝网印刷复制品的销售。
        中国艺术复制品的市场巨大,当人均GDP达1000美元时,人们的消费结构便发生质变。古人真迹藏在深宫不肯轻易示人,名人名画在收藏家手中辗转,一般人很难欣赏到,挂历不能填补工薪阶层墙上的空白,书画专业认识学习研究见不到真迹。华辰拍卖公司董事长甘学军认为,现代数字技术为现代仿真复制市场化提供了必要条件,而批量生产又为产业化提供了条件。
        在中国,艺术品印刷复制刚刚起步,便已构成文化创意产业一个令人钦羡的图景且潜力巨大。当前,中国艺术品的交易市场较为活跃,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随着全球范围潜在艺术品消费市场的形成,中国艺术品印刷复制也在成为世界艺术品复制行业的主要加工厂,不断涌现从事艺术品复制的印刷企业,一些印刷企业复制的艺术品大量出口。中国在世界艺术品复制的"蛋糕"中,已占据相当的份额。但从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庞大的文化艺术品资源看,这一市场依然有待开发。
       "十一五"期间,文化创意产业成为中国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并重新划定行业分类,艺术品复制自然领得一隅之地。目前,国内文化艺术品复制企业就产品结构而言,主要包括高仿真书画复制、版画复制、摄影艺术复制、装饰品制作、礼品制作和高端艺术类图书。随着文化创意经济的火热,一个巨大的艺术复制市场正在形成。一些以艺术品复制为主业的文化公司相继出现,其艺术品复制年销售额最多可达上千万,但还不是真实的市场容量。艺术衍生产品将成为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这一市场规模可达1000~3000亿元。
        在收藏市场,艺术品原作动辄千百万元的成交天价,令众多收藏爱好者望而却步,而艺术复制品近年随着文物古玩收藏的升温不断涌现,尤其那些独存国宝的精致复制品,更招致藏者们争相购买。复制品是艺术品的衍生品,随着工艺进步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其观赏价值同原作不相上下,至于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当然无法与原作相提并论。但对复制品的价值也不可一概而论,一些古代复制品流传至今也就有了收藏价值,如古代书画《洛神赋》《女史箴图》等,即是原作泯没情况下,靠后人临摹复制得以保存至今的。由于复制品同原作相近,也是一种艺术品;故其用材、形体、工艺、风格-须与真品一致。因此,好的复制品同样具有较高经济和收藏价值。因复制者需要模仿原作的画风、用墨、用纸和印章等,其绘制一幅复制品的用时、费工也许比原作还多。
        业内人士表示,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和不可复原性,决定其存世越来越少,在文物精品不可能让所有收藏爱好者拥有的前提下,复制品的出现便满足了不同层次收藏者的需求。据称,那些有限复制的真正高等复制品,除具有观赏学习的价值外,还有可能成为另一个收藏和投资门类,其升值潜力极为可观。而高仿真复制品的艺术价值,是由原作的不可接近性和高仿真品逼真的制作工艺决定的。真正有价值的仿真制品不仅拥有观赏和收藏价值,且因其制作难度还有一定的增值空间。
        伴随收藏事业的发展,不同的复制品将愈来愈多。真正有专门序号和确保限量的高品质复制品,才可能经一段时日后有价值可藏。收藏者如何选择也需眼力,如同收藏原作一样,复制品也有升值不高和跌价的可能。业内人士表示,复制品是否具有一定投资价值,可从以下标准判断:原作价值、复制技艺和名气。故宫真品仅存一件,为博物院珍藏,这种价值连城的文物普通人很难拥有,便就具备原作价值和名气。由此,高仿制技艺临摹原物的形体、工艺、风格的高仿制品就可能具备一定投资价值。

       艺术品复制遭遇瓶颈
        相对而言,博物馆和艺术机构对书画复制品则表现出更大的兴趣。作为对公众开放的博物馆,收藏保护国宝文物的同时,还要满足观众参观、欣赏需求,复制是解决此矛盾的好方法。因为高仿真复制品可将书画文物的艺术生命有效延续。然而,要让消费者认同复制品还需要时间,国内市场的不成熟是主要问题。一些爱好者、研究者和收藏者,在难以买到原作、真品的情况下,只好从购买复制品中寻求某种满足,但切忌将复制品和赝品混为一谈。
        复制品不以赢利为目的,其功能在于保护原作,继承传统。由于复制品具有艺术再创造性质,所以不论书画、陶瓷或其他器物,其复制品不论水平高低、历史久暂,均不应打入赝品之列。与复制品不同的是,赝品在销售时冒充真品,是假品、伪作。艺术品的作假者,目的在于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是损人利己、违反公德、亵渎文化的犯罪行为。
        专家认为,一些内地企业着眼于眼前利益,在拍卖会上将复制品标识去除后作真品参拍,干扰了真品拍卖市场。因此,中国迫切需要建立规范的复制品市场,在政策法规方面给予明确。这样,企业和博物馆才能放心"制假售假",普通人才能更方便地亲近艺术精品。
        近年崛起的深圳大芬油画村,其临摹的国内外名家油画已获国际公认。但已初有成就的大芬油画村却受困于其临摹是否存在侵犯原画著作者知识产权的问题?其实,关于大芬油画村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国内外都无成熟的规范方式和经验,现在的大芬油画村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截至目前,大芬油画存尚未遭遇有关侵权的纠纷。
        有关艺术品复制的著作权问题,据《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一节第10条,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财产权(使用权与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复制,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对艺术品复制来说,最需要注意的是署名权,即复制他人作品必须表明作者身份,不能以自己的名字假冒他人或以临摹作品充当原作。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数项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但其发表权与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则是保护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即选择艺术品复制原作时,注意选取那些去世超过50年的艺术家,则可自由复制其作品并获得相应报酬。
        显然,这是一个对全社会都有益的市场方向。但是谁来从事艺术品的复制和批发业务?艺术品原著与复制品如何区分?复制数量谁来监督?如何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怎样保护艺术品原著的知识产权?如何规范这一新兴市场?
        专家指出,近年来群众对文化生活的要求提高,艺术品市场需求增大,交易市场日趋活跃。在绘画、书法艺术品交易中,相当一部分作品是临摹品。而中国《著作权法》过去不承认临摹作品的著作权,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对临摹的态度稍有转变,但仍很模糊,使此类作品及临摹行为的法律地位不稳定。中央美术学院赵力副教授表示,中国艺术品复制市场刚刚起步,需要市场规则。复制画家作品,原作是有创造性的,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企业必须有画家或文博机构的授权才能复制,且复制的数量要与画家或文博机构谈妥。复制艺术品需要健全知识产权的交换渠道。
        分析人士指出,艺术品复制涉及层面较多,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服务职能;艺术品市场体系复杂,市场环境需要建设,艺术市场管理体制要健全,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市场机制。以迎接、促进中国艺术品复制市场的良好发育和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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