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黎族苗族服饰设计大赛2月1日开始报名

资讯频道 - 新闻 来源:南海网 作者:cdo 2014-01-29

2014年海南黎族苗族服饰设计大赛将于2月1日开始报名,获奖作品将于4月3日在“三月三”主会场活动闭幕式晚会上进行展演,一等奖奖金8000元,快来参赛吧!

  比赛由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五指山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具有服饰设计和制作能力的企业、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比赛内容包括礼仪服饰设计和舞台服饰设计两种。参赛需于2月26日之前提交报名表和作品设计效果图。以个人名义参赛者,需提交个人正面2寸免冠彩照1张。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赛者,需提交企业或单位相关证明。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是筛选效果图,决赛是实物比赛。初赛时间为2月27日—2月28日。进入决赛的作品需于3月22日之前制作成衣,3月23日—3月25日决赛期间,由专业模特或演员穿着展示,评委现场评比。获奖作品将于2014年4月3日在“三月三”主会场活动闭幕式晚会上进行展演。

  比赛按黎族礼服男、女装;苗族礼服男、女装;黎族舞台服饰男、女装;苗族舞台服饰男、女装分别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一等奖奖金8000元,二等奖奖金6000元,三等奖奖金4000元。

  比赛旨在进一步挖掘、弘扬和传承海南黎族、苗族丰富多彩的服饰文化,促进海南黎族苗族礼仪文化和舞台艺术的繁荣发展。

  如果你有设计服装的爱好,如果你对弘扬黎族苗族文化拥有热情,还等什么呢,快来参赛吧!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参赛者携带报名材料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国兴办公区一楼139室,联系人:吕妍,联系电话:0898—65379160。

  2、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邮编:570204,联系人:吕妍,电话:0898—65379160,15008020289。

  附件:2014年海南黎族苗族服饰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2014年海南黎族苗族服饰设计大赛,是2014年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主会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办好本次黎族苗族服饰设计大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4年海南黎族苗族服饰设计大赛

  二、活动宗旨

  通过举办黎族苗族服饰设计大赛,进一步挖掘、弘扬和传承海南黎族、苗族丰富多彩的服饰文化,展示黎族、苗族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培养民族服饰设计人才,提升海南黎族、苗族服饰的设计水平,促进海南黎族苗族礼仪文化和舞台艺术的繁荣发展。

  三、组办单位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四、活动时间

  2014年1月至3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启动(公告)时间:2014年1月27日。

  (二)报名并报送作品设计效果图时间:2014年2月1日—2月26日。

  (三)初赛时间:2014年2月27日—2月28日。

  (四)入围作品制作成衣及报送时间:2014年3月1日—3月22日。

  (五)决赛时间:2014年3月23日—3月25日。

  五、参赛内容

  (一)礼仪服饰设计作品。适用于出席各类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及社交场合穿着的服装。

  (二)舞台服饰设计作品。适用于演员在舞台表演中穿着的服装。

  六、作品要求

  (一)礼仪服饰

  1、参赛作品要突出海南黎族苗族服饰元素,尊重海南黎族苗族服饰的传统习俗,具有鲜明的礼仪服饰风格,既要坚持传统、又要彰显时尚,既要突出民族特性、又要适应大众潮流。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数量及男女服饰不限。

  3、参赛作品在保持民族特性的前提下力求创新,整体视觉效果完美,具有推广和使用的价值。

  4、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独创、且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凡参加过有关服饰设计比赛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大赛。作品不得抄袭,如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

  5、参加初赛的作品报送设计效果图,进入决赛的作品须提供成衣。

  6、参赛成衣主体材料不限,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面料,体现低碳、绿色、环保的特性。

  (二)舞台服饰

  1、参赛作品应体现海南黎族、苗族传统服饰的元素,服饰的样式、色彩、图案应尊重海南黎族苗族的传统习俗。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数量及男女服饰不限。

  3、参赛作品应有助于演员塑造角色形象,便于演员的表演。服饰样式健康向上,能满足广大观众的审美要求。

  4、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独创、且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凡参加过有关服饰设计比赛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大赛。作品不得抄袭,如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

  5、参加初赛的作品报送设计效果图,进入决赛的作品须提供成衣。

  6、参赛成衣主体材料不限,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面料,体现低碳、绿色、环保的特性。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服饰设计和制作能力的企业、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2、以个人名义参赛者,提交个人正面2寸免冠彩照1张。

  3、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赛者,提交企业或单位相关证明。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参赛者携带报名材料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国兴办公区一楼139室,联系人:吕妍,联系电话:0898—65379160。

  2、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邮编:570204,联系人:吕妍,电话:0898—65379160,15008020289。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可登录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下载http://www.hnmzst.gov.cn/V3/web/);

  ②作品设计效果图。

  (三)送件要求

  1、初赛参赛者报名材料须于2014年2月26日(截稿日期)前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入围决赛作品需制作成衣,并于2014年3月22日前送达,逾期送达取消决赛资格。

  2、初赛作品设计效果图要求

  ①要求彩色、清晰,有图案、花纹等设计细节,设计图模糊不清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②要求书面稿件形式,尺寸大小为270mm×400mm(拒收电子稿件及其他形式作品,拒收过大或过小作品);

  ③设计效果图正面左上方标明作品名称,右下方粘贴所用面料(50mm×50mm);

  ④设计效果图背面标明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电话等,以便与报名表核对登记;

  ⑤作品要有文字说明材料,内容可包括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简单的工艺说明等。字数不超过300字。

  3、邮寄作品须妥善包装并采取挂号或快件方式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如因包装和邮寄等出现的问题责任自负。

  4、所有参赛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相、出版、发行及宣传权。作品因肖像权、版权和产权等相关问题引发的任何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

  八、评审办法

  (一)评审标准

  1、作品的评审以体现海南黎族、苗族服饰文化特色为主要标准,兼顾作品的时代气息、设计创意、可推广使用价值等。

  2、评审中发现作品在内容、形式上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伤害民族感情的情况,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得获奖。

  3、各类作品的评审均按以下原则为主要评审标准:

  ①主题表现40%

  ②创意构思30%

  ③推广价值30%

  (二)评审办法

  1、设计效果图初赛: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专家对服饰设计彩色效果图进行初评,筛选出入围作品进入决赛,并向入围者发放入围通知。

  2、实物决赛:入围决赛的参赛作品需制作成衣,决赛中由专业模特或演员穿着展示,评委对作品的整体效果进行现场评比。获奖作品将于2014年4月3日在“三月三”主会场活动闭幕式晚会上进行展演。

  (三)评委组成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省内知名民族学专家学者、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省内外著名服饰设计师、专业院校知名教授和时尚界权威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从不同的审美角度运用专业知识对参赛选手作品进行评选。

  九、奖项设置

  按黎族礼服男、女装;苗族礼服男、女装;黎族舞台服饰男、女装;苗族舞台服饰男、女装分别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大赛向获奖集体或个人颁发奖状、证书,并发给相应额度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一等奖:8000元

  二等奖:6000元

  三等奖: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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