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桥演艺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地处南中轴西侧,总占地面积2.07平方公里,东至前门大街、天桥南大街和永定门内大街,南至永定门西街,西至虎坊路和太平街,北至珠市口西大街。
北京天桥演艺区是《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促进城南加快发展行动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复的国家音乐产业基地;是北京市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支撑。作为北京魅力中轴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及老北京民俗文化的发源地与聚集地,北京天桥演艺区的建设有着先天的发展优势。
北京市西城区立足于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拟将天桥演艺区建设成为以演艺业为特色、集演艺总部、文艺演出、文化展示、旅游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具有国际水准的首都演艺中心区。
为了更好地提升天桥演艺区品牌认知度和影响力,现正式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官方标识(LOGO)。征集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根据北京天桥演艺区的整体定位及建设目标,设计出北京天桥演艺区官方标识,并对标识与核心理念做出相应阐释说明。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3年6月9日0:00--7月9日24:00
评选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征方须以自然人身份参加。
四、作品创作要求
(一)标识设计与核心价值理念紧密对应,二者相互映衬、完整统一
(二)北京天桥演艺区官方标识设计要求
1. 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充分体现北京天桥演艺区特点;
2. 简洁、醒目,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 具备国际化、时代感和包容性;
4. 便于后期视觉识别系统(VI)延展,适合各种场合和载体使用,满足不同材质制作的需要,具有一定前瞻性,可长期使用;
5. 作品为应征者针对本次活动独立原创的作品。
(三)北京天桥演艺区核心价值理念要求
1. 精确传达北京天桥演艺区的核心价值、文化内涵及发展目标;
2. 文字大气洗练,含义深刻;
3. 字数应控制在4~40字。
(四) 文字说明要求
分别明确阐释标识(LOGO)设计理念及其体现的北京天桥演艺区核心价值理念,且字数均不超过500字。
五、作品规格
(一)作品要求以RGB色彩和JPG格式提交,不小于300dpi,作品须大于3M小于5M,也可以提交矢量图;
(二)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方个人相关的信息。
六、活动参与方式
报名及作品提交等流程全部通过网络实现,请在2013年6月9日0:00--7月9日24:00间访问活动的官方页面http://tq.bjxch.gov.cn/TQYYLOGO/TQYYLOGOindex.ycs进行相关操作,提交文件包括:
(一)设计稿电子版;
(二)标识(LOGO)设计说明。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应征方本人直接将作品送至北京天桥演艺区官方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
七、评选方式
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15000元(税前)+获奖证书+纪念品一份;
二等奖:3名,奖励4000元(税前)+获奖证书+纪念品一份;
三等奖:16名,奖励1000元(税前)+获奖证书+纪念品一份;
优秀奖:30名,纪念品一份。
(二)奖励说明
1. 各奖项可以部分空缺;
2. 获奖的应征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并自行缴纳前述奖金的税金;
3. 应征方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九、法律及相关声明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诽谤、淫秽或非法信息。
(二) 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应征作品中如发现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侵权),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凡因应征作品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应征方承担,与征集方无关;对于应征作品出现侵权而导致征集方遭受的任何损失,由应征方全额赔偿。
(三)应征作品须由应征方独立创作并完成。应征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应征作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晓。
(四)应征方应签署《知识产权确认书》,自签署《知识产权确认书》之日起,应征方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征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征集方。征集结果公布后,应征方可对一、二、三等奖以外的应征作品自行处理。
(五)应征作品获奖不作为北京天桥演艺区官方标识的唯一采纳标准,参选作品在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后,可以有机会成为北京天桥演艺区官方标识或者在北京天桥演艺区其他用途中使用。
(六)本次活动将由公证处参与公证。
(七)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天桥演艺区官方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冰窖口胡同75号院3号楼三层
电话:010-84211113-1061
北京天桥演艺区官方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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