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务局征集视觉识别标识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06-07

    济南市商务局是2010年初成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能工作涵盖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电子商务、会展等商贸流通业和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服务外包、各类开发区发展等开放型经济。具有“开放商务”、“民生商务”的鲜明特点,“开放商务”不仅指开放型经济本身,也指开放条件下的商贸流通业;“民生商务”不仅指与改善民生息息相关的商贸流通业,也指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的开放型经济。为了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济南市商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视觉识别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止,以寄出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境内外社会各界团体(企业)、设计类院校、专业机构、个人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1、济南市商务局视觉识别标识由图案和“济南市商务局”或“开放商务、民生商务”(中英文)字样组成。

  2、征集作品要充分展示济南市商务局“开放商务、民生商务”的特点和内涵,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调明快,寓意深刻,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高度可识别性和大众亲和力,具有国际适用性,适合各种载体制作应用。

  3、征集作品需采用A4 幅面,图稿采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并附有内涵释义说明,文字控制在500字内。

  四、提交方式

  请将应征作品一式2份,附带工作单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作者信息。以邮寄方式投稿,在函件上注明“济南市商务局视觉识别标识征集”字样。也可通过济南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jinanbusiness.gov.cn/)征集专栏上传;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wjghc@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五、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能和其它标识相混淆;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2、应征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济南市商务局,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底。

  3、本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归济南市商务局。

  六、评选及奖励

  征集时间截止后,征集方组织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1万元、 元、3000元、1000元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联系人:魏永峰 联系电话:0531-66602027。

  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D区427-2房间,邮编:250099。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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