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征集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06-03

    为充分展示邢台市旅游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高邢台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邢台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邢台旅游主题口号

  2.邢台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要求

  1.能够充分反映邢台旅游资源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和广泛的号召力。

  2.主题口号要求主题鲜明、简练易记、朗朗上口,方便传播,一般不超过10个字。

  3.形象标识(LOGO)要求构图简洁明快,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

       4.作品请附上创作灵感,作品寓意、说明。个人(或单位)、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后再用JPG格式上传。

    三、评选方式

  由邢台市旅游局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获奖作品通过邢台旅游网和邢台日报、晚报、燕赵都市报向社会发布。

    四、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30日

    评选时间: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15日

    五、奖励办法

  (一)主题口号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由邢台市旅游局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由邢台市旅游局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由邢台市旅游局颁发证书

        优秀参与奖5名,各奖励某4A级景区门票2张

       (二)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由邢台市旅游局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由邢台市旅游局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由邢台市旅游局颁发证书  

        优秀参与奖5名,各奖励某4A级景区门票2张

        最终均采用一等奖获奖作品作为“邢台市旅游主题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标志。

    六、特别说明

    (一)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作品,设计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邢台市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投稿行为即表明设计人对本《公告》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相关约定。

    4.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图案控制在300DPI以上。作者请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先以图片的形式投稿,进入获奖的名单后需发原设计文件。

    5.应征者寄送的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己保留稿底。

    (二)投稿要求

    1.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并附上个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2.作品需以电子稿形式提交(JPEG),统一发送到xtslyjsck@163.com

 

    联系电话:0319-5212009

    联 系 人:高芳  石成

    赞助单位:邢台大峡谷景区

    邢台九龙峡景区

    邢台百泉湾温泉旅游度假区 

    体支持:腾讯网

 

邢台市旅游局

2013年5月30日

 
注: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邢台市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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