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是重庆市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为了更好地宣传我县的文明建设成果,彰显垫江文明特色、打造文明垫江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明垫江的标识(LOGO)设计图案,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一、征集要求
1.标识(LOGO)设计要求充分体现“文明垫江”特色,体现垫江的人文底蕴和内涵;图案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可以成为文明垫江的品牌象征。
2.作品需提交展示稿或电子稿,展示稿为A4 幅面的精细彩色打印稿;电子稿要求提供设计稿(最好为core- draw 或photoshop 格式)和展示稿的JPG 格式,不低于 800*600像素;文字说明为word 格式,应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标志设计一般要求包含“文明垫江”四个汉字,并融入牡丹文化元素。
3.征集评选出的入选奖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其使用权归主办方(垫江县文明办)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二、作品提交
1.稿件以电子邮件(邮箱:djx- wmb@163.com) 方式提交,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号码,并自留底稿,邮件标题为“文明垫江标识征集”。稿件不予退还。
2.稿件以邮寄方式提交,须提交的内容同上。邮寄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208号行政办公中心333室,收件人:垫江县文明办;邮编: 408300,邮件请注明“文明垫江标识征集”字样。
3.征集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2013年6月22日止,投稿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评选办法:
垫江县文明办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逐一评审,经县文明委审定评出最终选用作品一件,并奖励作者人民币500元。
四、注意事项:
1.提交的设计作品必须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垫江县文明办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4.联系电话:023-64529050
联系人:荣先生
垫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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