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海宁潮国际博览会征集LOGO、主题口号、吉祥物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04-02

    中国•海宁潮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潮博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转型发展、富民强市”总要求,充分挖掘海宁的产业、文化和自然资源,以海宁潮为品牌,突出经济潮、文化潮、科技潮、时尚潮等主题,寻求节会与产业、市场和地方特色文化的最佳对接。以中国·海宁潮国际博览会统领全市节会,通过节会整合,实现节会资源优势互补、创新节会举办模式、放大节会综合效应、提高节会市场化水平,不断扩大海宁对外知名度,推动地方经济文化健康发展。所以,为了更好地塑造海宁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潮博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潮博会形象宣传的系统整体性,并把潮博会打造成为全国、最终乃至全球的知名展会品牌,潮博会组委会将主办开展全球LOGO、主题口号和吉祥物的全球征集活动。

        一.征集宗旨

    1.满足潮博会主办方推广潮博会、吸引更多人关注潮博会,并宣传城市形象的诉求。
    2.立足品牌推广的角度,满足潮博会品牌形象系统建设完善、大大提升潮博会知名度的诉求。
    3.凸显潮博会是属于广大民众自己的一次盛会的这一理念,满足广大民众展现自我、实现价值的平台建设的这一诉求。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海宁潮国际博览会组委会
    承办单位:中国·海宁潮国际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执行承办:海宁日报有限公司

    三.征集内容

   (一)潮博会LOGO设计;
   (二)2013潮博会主题口号;
   (三)潮博会吉祥物设计。

    四.征集评选流程

   (一)报名阶段: 2013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通过广告宣传,广泛发动全国乃至全球的策划设计公司和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报名条件:凡对海宁市文化历史、现实发展有充分了解,对潮博会有具体的认识,并具备一定创意、设计和策划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征集活动启动后报名者可登录潮博会官方网站(http://www.chao-expo.com)或中国潮城网(http://www.hnxw.net)进行网上报名。最后将应征作品和应征单位或个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于2013年4月10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到海宁日报社。邮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南苑路388号海宁日报社全媒体中心收。电子邮箱:hnscbh88@163.com。联系人:沈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0573- 87235132。
   (二)网络公示投票阶段:2013年4月中旬
在潮博会官方网站和中国潮城网上公示应征方案,在有效时间段里让广大市民进行投票,就以上征集内容各取10个票数居多者的方案进入最后的组织评定阶段。
   (三)组织评定和公布阶段:2013年4月下旬
召开组织评定会,邀请国内、省内著名专家、市领导、有关专家、市民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网络投票推选的入围方案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最佳方案各一个,并在各合作媒体上公布获奖方案,同时将最佳方案使用于2013潮博会的推广宣传等渠道中。

    五.征集和评选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保证健康、真实、积极向上的原则,具备独特性和创新性;
    2.应征内容必须具有鲜明且符合潮博会精神文化的主题特色;文字策划或图案设计必须能准确、生动表现潮博会的主题内容;
    3.主题口号文字精炼,寓意深刻,琅琅上口,便于宣传和推广,每条不多于20个字;
    4. LOGO设计要简洁大气,延展性强,易识别,可用图形、英文或二者结合;
    5.吉祥物设计要亲切生动,可被广泛民众接受喜爱,同时便于人们记忆、传播;
    6.LOGO和吉祥物征稿标准格式:文件格式为矢量文件和300dpi—JPEG、设计尺寸为A4纸张内、颜色标注为CMYK色值、文字标注为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7.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8.应征内容必须是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六.奖项设置

    经过网络投票评选和评审小组组织评定后,就潮博会LOGO、吉祥物、2013潮博会主题口号各评选最佳方案,并给予奖励,金额如下,LOGO:10000元,吉祥物:10000元,2013潮博会主题口号:5000元。

    七.相关事项

     1.本次活动应征方案必须为应征公司和策划人员原创,最佳方案、入选方案内容的著作权、使用权等归海宁市潮博会组委会所有。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应征者应自留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应征者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2.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宁市潮博会组委会所有。
     3.除应征参加活动的公司和策划人员外,热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此次策划方案征集活动。除入围获奖作品所属的应征者外,凡就以上征集内容积极投稿的单位和个人,将同参与投票的市民一起,采用抽奖形式给予十名分别发放价值1000元的奖品。
 

中国·海宁潮国际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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