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征集“临渭葡萄”LOGO标识及广告语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03-29

    渭南市临渭区地处物产富饶的关中平原东部,是渭南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渭南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被誉为三贤故里的临渭区,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北宋名相寇准、唐代大将张仁愿等名人志士曾生活、工作过的地方。全区辖20个乡镇办,总人口89万,中心城市建设面积达到40.3平方公里,人口达到40.5万人。区域幅员辽阔,国土总面积1221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20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临渭区东望华山、西依兵马俑,宽阔的平原舒展北部,高峻的秦岭屹立南端,悠悠渭水穿流东去,滔滔尤河北泻成川,河谷辉映,山川秀美。
  临渭区素有“三秦要道,八省通衢”之称,陇海铁路及西(安)潼(关)高速公路横贯东西,108、310国道和关中环线纵横境内,西(安)南(京)铁路和郑西高速客运专线穿境而过,西邻西安连西北,东出中原通沿海,踞西北之要,通全国之利。
  这里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农耕文明和商业文明的发源地,自前秦甘露二年(公元360年)置县,迄今已有1600余年历史。农业生产源远流长,集市贸易发端久远。临渭区土质肥沃,水源丰沛,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3.6℃,年平均日照2277小时,年降水量550毫升,自然条件得天独厚,非常适合葡萄生长,是葡萄的优生区。近年来,渭南市临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了全区葡萄产业发展规划,设立渭北葡萄产业园。全区葡萄栽培面积达到18.2万亩,其中红提约占80%,年产优质鲜果22.8万吨,产值13.1亿元。成立葡萄专业合作社293个,贮藏、包装、销售企业 4家,已形成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
  目前葡萄已成为临渭区果业第一大产业。临渭红提葡萄以其“穗大饱满、色泽鲜艳、柔嫩香甜、品质优良” 的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全国大中城市,出口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家。2010年到2012年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命名为“中国葡萄之乡”。
  为提高“临渭葡萄”社会知名度,打造农业产业品牌,促进推动临渭葡萄产业化发展,特面向社会征集“临渭葡萄”LOGO标识及广告语。

  二、征集内容

  陕西临渭“中国葡萄之乡” LOGO标识及广告语

  三、设计要求

  (一)、LOGO标识设计
  1、LOGO标识要“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结合”,既要体现出陕西渭南“历史厚重,意蕴独特”的特色,又要具有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2、LOGO标识要“抽象和具象结合”,标识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同时又要吸收“临渭葡萄”的具体形象。
  3、LOGO标识要体现“临渭葡萄”现代农业产业的时代感和国际化的特质。
  4、LOGO标识要清晰、明快、简洁、大气。
  (二)、广告语
  广告语要求主题明确、气势磅礴,语言简洁、印象深刻。
  (三)、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必须附有详细的创意说明和标准化制图规范。
  2、图像分辨率必需在300像素以上。
  3、最终入围作品必需提供CDR、AI、PSD等格式文件。

  四、征集方式

  (一)征集截止日期:2013年5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1、专业设计公司、广告公司;
  2、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的个人。
  (三)投稿方式
  1、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电子邮箱:linweiquguocaiju@163.com  
  2、以信函形式邮寄
  邮寄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前进路99号
  邮    编:714000(请在投稿信封正面注明"应征作品")
  咨询电话: 0913-2023673
  联 系 人:张渭东 贺莉莉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由临渭区果菜局聘请专家、学者及相关领导任评委。
  2、奖励标准:本次征集活动最终采用的LOGO作品,奖金8000元;入围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最终采用的广告语作品,奖金5000元,入围奖3名,每名奖金500元。(注: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按国家税务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如只采用方案的某部分,临渭区果菜局有权进行修改与组合,其奖金将按比例分配给投稿作者。)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2、提交设计作品均未曾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临渭区果菜局,投稿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参评作品一律不退;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渭区果菜局;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接受本约定。

 

渭南市临渭区果菜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声明:站内网友所发表的所有内容及言论仅代表其本人,并不反映任何网站意见及观点。

全部评论

暂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