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征集第二届水文化节吉祥物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03-15

    2002年我市举办中国江北水城(聊城)首届文化旅游节,“淼淼”被确定为文化旅游节吉祥物;2012年我市成功举办首届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水文化”节,确定水文化节吉祥物为“水精灵”。两项吉祥物其造型灵感全部来自东昌湖水,浪花代表了升腾与欢乐,契合了“水文化”节全民欢庆的主题。   

     2013年,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准备举办第二届水文化节,为充分而完整地诠释“水文化”丰富内涵,研究决定在“淼淼”、“水精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水文化”节吉祥物,特向社会征集,希望广大市民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设计主题:

      展示聊城旅游资源  诠释“水文化”内涵  

      二、征集时间:

      截止2013年4月10日

      三、征集内容:

      吉祥物设计(包括名称设计)

      四、征集要求:

      1、吉祥物要体现“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水文化”节”独特形象;

      2、造型要美观大方,活泼可爱,色彩明快,形式新颖;

      3、造型简洁,应方便印刷及制作模型等拟人化展示;

      4、吉祥物名字要求优美上口,易于传播,符合人物性格。

      五、作品版权要求:

      1、参选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5、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本吉祥物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2)设计图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3)规定不能标识的文件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4)设计方案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5)逾期送达。

      六、评审方式:

      参选作品经组委会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将通过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水文化”节组委会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公布。

      七、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设最佳作品1名,将获豪华国外游奖励。

      2、本次征集设入围作品9名,将获得江北水城“水文化”精品游(含第二届 “水文化”节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门票三张)奖励。

  3、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作品提交

  本次有奖征集免收报名费。参选作品一律不退还。两种提交方式请供您选择,建议您同时采用两种方式以保证作品能够安全提交。无论何种提交方式,均请署名和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附周详细致的阐述与介绍。

  1、电子版提交:设计作品应以高质量JPG格式提交,单个文件小于1M,可另附正视图、顶视图、侧视图、后视图等,角度不可夸张,可附加局部特写说明。

  2、邮递提交:可提交A4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者光盘文件,不须装裱,可另附正视图、顶视图、侧视图、后视图等,角度不可夸张,可附加局部特写说明。

  九、关于获奖作品版权:

  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属于“水文化”节组委会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再转让第三方。

  “水文化”节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吉祥物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详情请登录聊城旅游政务网(www.lcta.gov.cn)

   联系人:刘磊  电话:0635-5088809

   邮箱:txlc2009@126.com

   附:“淼淼” 、“水精灵”图解

“水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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