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区征集形象标识和主题宣传口号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03-04

    为更好地展现龙马潭区区域特色,全面提升整体形象,提高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开展有奖征集龙马潭区区域形象标识与主题宣传口号活动。

     一、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个人及团体公开征集,应征作品数量不限。

  二、活动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征集内容

  1、龙马潭区区域形象标识(LOGO);
  2、龙马潭区宣传主题口号。

    四、作品要求

  (一)龙马潭区区域形象标识(LOGO)
  1、符合龙马潭区历史人文、区域特点、发展定位。

    2、简洁明快、形象直观、美感强烈,内涵丰富、易于识别。

    3、应征作品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同时需提供电子稿件一份(标识图案要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也能清晰使用;要宜于三维动画制作,适合电视等立体媒介表现;适合制作成一系列的VI视觉形象系统进行推广)。

    (二)龙马潭区主题宣传口号
  1、立足龙马潭区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区域特色、产业基础、历史文化等进行概括与提炼,具备感染力、感召力、吸引力和公信力。
  2、具有独一性和地域性,易读、易记、琅琅上口并有美感,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及较好的启发性和宣传效果,最好中英文对照。
  3、要求:应征作品采用A4规格纸张,中文字数控制在14字以内,简洁明了,易记上口,要适于对外宣传,同时便于外语翻译。
  4、将主题宣传口号与形象标识(LOGO)进行整体设计的,要做到相互呼应、协调统一。

    五、投稿要求

  1、投稿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投稿。
  2、每份投稿需有设计和创意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以上说明不得在设计图中出现,须单独附A4纸书面说明。
  3、个人投稿者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单位投稿请注明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及相关业务范畴和相关业绩等。

    六、投稿方式

  请寄或送至: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429室,另报送一份电子文档。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龙马潭区党政大楼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张宇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电话:0830-2522281
    电子邮箱:1320425036@qq.com
  备注:
  1、纸质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龙马潭·形象标识征集”或“龙马潭·主题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2、电子稿件,请将文件名标注为:“作者姓名+形象标识征集”或“作者姓名+主题口号征集”。

    七、评选及奖励

    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按区域形象标识与主题宣传口号两个类别分别评出五件入围作品。对入围作品提交区委常委会最终审定各一件为最终采用作品(若作品经区委常委会审定没有通过,则视为空缺)。对评出的入围作品每件奖励1000元,对最终采用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分别各奖励5000元,所有获奖作品不重复计奖

    八、相关说明

    1、创意设计者必须是创意设计作品的原创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创意设计作品为首次发表(公布),并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不完善的应征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权益均归龙马潭区委、区政府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3、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说明内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所有。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有关龙马潭区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人文精神、发展状况等情况,请登录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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