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机场征集形象标识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01-31

    为了更好的做好机场形象名片推广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凤凰机场形象名片推广标识。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㈠ 征集活动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

  ㈡ 征集作品评选时间:2013年3月21日-3月25日

  ㈢ 征集作品公示时间:2013年3月25日-3月31日

  ㈣ 作品正式录用时间:2013年4月1日

  二、活动范围

  全社会有意参与此次活动的所有人员。

  三、活动目的

  为顺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给三亚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紧跟机场航空业务量迅猛发展的步伐,满足不断高速增长的国内外旅客的需要,进一步建设和推广凤凰机场形象名片,更加直观的体现出凤凰机场“凤凰于飞,温馨相随”、“To travel is to live(旅行即是生活)”的服务理念。本着“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凤凰机场一方面借助现代网络媒体在网络上大范围地开展征集评选宣传活动,扩大凤凰机场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和吸引力,促进凤凰机场又快又好地发展;另一方面通过集思广益和专家评选,根据“凤凰机场形象名片”的内容,确定出符合凤凰机场形象名片内涵、简洁易懂、易于传播和宣传推介使用的“凤凰机场形象名片推广标识”。

  四、征集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凤凰机场形象名片标识一枚。相关要求如下:

  ㈠ 以凤凰机场形象名片内容“凤凰于飞,温馨相随”和“To travel is to live”为元素(释义见附件1),设计作品应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美观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㈡ 应征作品需附有设计释义,文字表达清晰,简明扼要。

  ㈢ 提供稿件应为彩色图案,位于A4纸中心位置,并注明标准比例和图案填充颜色的四色值;同时须提供原格式须为AI、CDR、PSD格式的电子版作品。

  ㈣ 应征作品应满足以下几种使用样式,以满足该标识推广需要:

  1. 基本图形:适用于纯白环境或压印于专色上,公司品牌传播物料优先使用该样式。

  2. 红底反黄:适用压印于专色上。

  3. 单色样式:适用于纯黑白环境或压印于专色上。

  ㈤ 提供该标志在形象推广时(如杂志、T恤、茶杯以及展台等位置)的效果图。

  ㈥ 入围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专家及组委会代表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

  ㈦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和篡改他人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被公众熟知。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包含任何政治色彩及有悖于社会公德的内容。

  ㈧ 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归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五、奖项设置

  ㈠ 获选作品1份,奖励作者人民币9999元。

  ㈡ 入围作品2份,奖励作者人民币各1999元。

  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投稿事项

  填写《凤凰机场形象名片推广标识征集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作品稿件、设计释义及源文件打包发送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fhjczpzj@163.com ,同时在邮件中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凤凰机场形象名片推广标识应征”字样(截止日期:2013年3月20日)。

  七、特别声明

  ㈠ 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如已发放奖励将原额追回,所有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㈡ 本次活动中入围的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着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署名权除外)。奖品或奖金为委托设计费,投稿人如若领取,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即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规定的该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为署名权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对该作品做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开发、授权、许可和保护。

  ㈢ 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㈣ 凡投稿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凤凰机场形象名片推广标识征集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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