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南海湿地公园知名度,打造景区品牌形象,利于景区市场推广, “南海湿地公园”形象标志(LOGO)和广告语分别向全国开展有奖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志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设计应特色鲜明,标志性强,富有创意,彰显 “南海湿地公园”品牌特色。形式上为一个二维平面图案,可配有少量汉字或字母组合。形象上要求图形大方、含义明确、简洁明快,有较强的艺术特色;具备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雕塑等各种场合应用。且必须是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具有唯一性。
二、南海湿地公园广告语作品要求
1.广告语能突出南海湿地公园园区特点,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蕴;
2.广告语能显现出南海湿地品牌形象,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四、征集方式及联系电话
作者可单独或同时设计南海湿地公园”标志及广告语参赛。每个应征作品需要同时以书面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两者全部成功送达后方属有效。
1.书面邮寄方式
(1)作品应制作成A4纸大小的书面样稿,同时标明设计创意和文字说明。
(2)邮寄地址: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上安村南海湿地公园,邮编:58528223
收件人:谢俊忠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LOGO征集”或“广告语征集”。
(3)信中请随附作者(或机构)的姓名(名称)、联系地址及电话联系方式。
2.电子邮件方式
(1)作品另应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请标明“LOGO征集”或“广告语征集”。
(2)邮件地址为:714845958@qq.com
(3)邮件内容应包含:LOGO标志及附注的文字说明或广告语延伸意义解读、作者(机构)姓名(名称)、联系地址以及电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86609885
传 真:0757-86609800
五、征集时间
2012年12月1日-2013年1月30日。
六、评选方式
1.本次方案征集的评审工作由主办单位成立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有效方案进行评选,每项目评出金奖各1名。评选结果将在南海湿地公园网站上公布,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2.如果出现相同的LOGO,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七、奖励方式
标志征集金奖一名 5000元
广告语征集奖金一名 3000元
八、相关声明
1.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方案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单位对获奖方案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一经采用,著作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者享有署名权。
2.应征方案的独创性及表现内容,受中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3.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开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
4.主办单位对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5.因邮寄原因、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对本公告内容发生争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7.以上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向0757-86609885咨询,主办单位不再统一安排答疑时间。
8.应征者请自留底稿,应征方案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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