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赛者在报名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参赛者均须亲笔签署前述文件。参赛者为机构的,“亲笔签署”是指由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
5.所有参赛作品请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五、征集时间
本次比赛征集活动于2010年6月15日开始,于2010年8月3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于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参赛方案。
六、其他规则
1、除未获奖的铜质实物参赛作品外,大赛组委会对所收到的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有关费用需自理。
2、因邮寄导致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赛方的作品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主办方将不承担任何参赛方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4、活动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5、本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参赛办法
1、参赛表格获取办法:
在大赛官方网址(www.tlinfo.gov.cn或www.tlccc.cn)下载参赛《报名表》、。
2、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但参赛者因参赛所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设计费、产品运输费等费用需自理。 《承诺函》
八、评选原则及标准
本次大赛聘请艺术品设计类、美术专业类的专家及大赛组委会部分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本次大赛作品进行评审。
1、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专业
2、参赛作品评选标准
(1)为提高评选透明度,本次大赛所有作品一律采用盲评的形式。
(2)各类作品的评审标准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兼顾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作品的执行水平、创作手段、民族文化特色等。
(3)评审鼓励为铜艺术品创新发展做出贡献。
(4)评审中发现作品在内容、形式上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民族文化传统、公认道德价值标准、行业规范的情况,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得获奖。
(5)各类作品的评审均按以下标准评审:
A、创意70% a、彰徽派文化之风情,显古铜都之魅力30%
b、艺术造型、外观设计、色彩装饰等 20%
c、市场价值(便于馈赠、易于携带) 20%
B、表现技巧 30%
3.参赛作品评选办法
参赛作品统一整理后,全部陈列,不署作者名,由评委现场评审,通过初评、复评,评选出本届大赛各奖项获奖作品。
初评。采用综合印象记分法,按每项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累加,得出该作品分数,根据分数由高到底的取舍原则,以不少于参赛作品总量的三分之一为比例,确定入围作品。复评仍按项目记分法进行打分累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累计分数为
该作品的复评得分,由最高分依次下推,初定各个奖项。
4、评选结果在《铜陵日报》、大赛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
八、大赛日程
2010年6月1日—2010年10月上旬
设计作品提交时间:2010年6月15日-8月31日
参赛作品初评:2010年9月1日-9月10日
入围作品复评:2010年9月11日-9月20日
评选结果公示:2010年9月21日-9月27日
评选结果发布:2010年9月30日
大赛颁奖典礼:2010年10月上旬
优秀作品展览:2010年10月上中旬(第十一届中国铜陵青铜文化博览会期间展出)
九、奖项设置
1、实物类
奖项名称 数量 奖金(人民币/人) 奖杯(座/人) 获奖证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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