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提升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形象,现向社会各界有奖公开征集单位形象标志,具体方案如下:
一、设计要求
1、能充分反映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的鲜明主题,同时反映中山地域特点。
2、 图案应稳重大方,鲜明生动,色调和谐,精美简洁,寓意深刻,具有艺术感染力,富有象征意义。
3、便于制作和传播,易于在公共场合展示和印刷品使用。
4、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二、稿件要求
1、稿件应具有高分辨率,便于放大、缩小,适合平面宣传、印刷制作。
2、应征作品须附设计和创意详细文字说明。
3、作者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的联系方式。
4、需提交设计方案的彩色效果图及电子版。
5、一个作者可以提供多份设计稿件。
三、投稿须知
1、来稿请寄或送至: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楼208室,邮编:528400。信封上注明“标志 征稿”字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tct@zszfgjj.gov.cn联系电话:0760-88363102
2、来稿恕不退还,请留底稿。
3、征集截止时间:2012年9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奖励办法
1、本次活动组织和评选由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并邀请有关部门参加评选工作。
2、本次标志征集奖励方法为: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另设优秀奖若干名,发精美纪念品一份。
五、特别声明
1、权利归属:本次活动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投稿人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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