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平安河南”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征集徽标、歌词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2-10-08

    在我省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平安河南”的进程中,广大政法干警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用汗水、鲜血甚至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丽凯歌,涌现出了一大批可歌可泣、可亲可敬的英雄模范人物。

  为广泛宣传“三平精神”,充分展示政法综治系统先进典型忠诚为民、公正执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由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广电局联合主办,河南法制报社、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承办的近日拉启大幕。

  活动组委会现面向全国征集活动的主题徽标、主题歌词。

  一、作品要求

    1.总体要求:

  (1)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大气庄严,平实厚重。

    (2)具有较强的概括力、感染力、亲和力和时代感。

    (3)所有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参选前未公开发表。

    2.具体要求:

    (1)主题徽标。

  作品要充分体现活动主题,LOGO设计要求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图形简洁、美观、大方,线条清晰、明快、流畅,色彩明快、色调和谐,人文内涵和艺术表现并重。

  LOGO设计成稿效果图要求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需扫描成电子文档),图像清晰,需附加简要文字说明,阐明设计图案中“形”、“色”、“字”等元素的象征意义。

  设计者可提供1-3个设计方案,每个设计方案需配有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案图样说明。

  (2)主题歌词。

  要求歌词优美,旋律激昂,主题鲜明,易于传唱,充分展现广大政法干警在平安河南建设中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精神风貌,较好地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结合,须用中文创作。

  二、特别声明

  1.创作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

  合法的法律权利。若作品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设计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3.本次活动中入围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平安河南”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设计者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平安河南”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设计者对其递交的设计方案自备底稿,所有参选方案不再另行退稿。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平安河南”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

  三、奖励办法

  1.作品征集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分别组织有关专家,对参选的各类作品进行评选,并评出入围作品。

  2.组委会将入围作品在报纸、网络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终公众意见和专家评选结合,确定作品最终的获奖等级和中标作品。

  3.中标作品创作者有义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创作方案。

  4.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和获奖证书(主题徽标、主题歌词各1名)。

  二等奖4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和获奖证书(主题徽标、主题歌词各2名)。

  三等奖6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和获奖证书(主题徽标、主题歌词各3名)。

  四、作品提交和咨询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

    2.作品分网上投稿、电子邮件和邮寄三种方式。网上投稿请登录河南法制在线网http://www.hnfzb.com/,进行在线投稿。

  电子邮件发送至:pahnpx@sina.cn(“平安河南评选”首拼)。

  信件邮寄地址:郑州市郑汴路136号河南法制报社100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平安河南人物评选活动作品投稿字样);邮编:450000。

  3.稿件注明设计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联系方式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图片请上传JPG文件,自我保存原设计文件。

    5.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在河南法制在线网http://www.hnfzb.com/,在线投稿信箱中留言;

  在以下微博中留言

  http://t.qq.com/henanfzb;

  http://t.qq.com/hnfzzxw;

  http://e.weibo.com/hnfzbs;

  http://weibo.com/libao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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