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展示和提升霓屿街道形象,打造街道文化品牌,塑造街道人文精神,增强街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洞头县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形象标识(LOGO)设计图案。具体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街道概况
霓屿街道是“浙江省紫菜之乡”,地处温州瓯江口外,洞头县西侧,东至深门大桥与元觉街道接壤,南濒大海,西至灵霓海堤与灵昆相连,北隔瓯江口水道,地名以地处霓屿岛而得名,陆域面积约11.5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现有人口13000多人。
二、征集项目
洞头县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形象标识(LOGO)。
三、征集时间
2012年9月25日——2012年10月20日
四、征集要求
1.标识(LOGO)设计要求充分体现洞头海洋文化特色、霓屿街道地域特点及文明、繁荣、进取的整体形象和文化内涵,突出霓屿人积极向上、和谐共荣的精神风貌;图案构思精巧,简洁明快,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易传播。
2.作品需提交电子稿,同时要附有作品内涵的文字说明。要求提供设计稿的JPG格式(最好为coredraw或photoshop格式);文字说明为word格式,应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标志设计一般要求包含“霓屿”的字样。
3.征集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洞头县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五、作品提交
电子稿件以电子邮件(邮箱:dtnyqy@sina.cn)方式提交,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及本人身份证号码,并自留底稿,邮件标题为“霓屿街道标识征集”。
六、评选办法
霓屿街道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逐一评审,产生十件入围作品,经审定后评出一件入选作品作为最终选用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另外九件入围作品,予以相应奖励。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霓屿前沿)和官方(腾讯、新浪)微博(@霓屿前沿)向社会公示。
七、注意事项
1.提交的设计作品必须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征集动态可关注霓屿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
官方网站:霓屿前沿(http://www.dtniyu.com)
腾讯微博:“霓屿前沿”(http://t.qq.com/niyuqianyan)
新浪微博:“霓屿前沿”( http://weibo.com/nyqy)
4.洞头县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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