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栖霞市地处胶东半岛腹地,总面积2017平方公里,以“日晓辄有丹霞流宕,照耀城头,霞光万道”而得名。境内生态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栖霞市是烟台苹果的主产地,全市苹果种植面积70多万亩,年产量15亿公斤,先后获得“全国优质苹果生产基地”、“中国水果第一市”、“中国苹果之都”等美誉。
为更准确地定位城市功能,提炼城市形象内涵,打造特色城市品牌,全力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栖霞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城市形象和苹果品质宣传口号。
一、作品要求
1、要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定位准确,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充分展现栖霞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和“苹果之都,度假天堂”的特有城市魅力;充分展现栖霞苹果色、香、味俱佳的独特品质。
2、文字要简洁凝炼,通俗易懂,富有美感,具有独创性和前瞻性,便于记忆和传诵。
3、每条口号控制在12字以内,可附简单文字说明。
4、必须为原创,且不可简单比附、套用。
二、奖项设置
城市形象宣传口号设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2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苹果品质宣传口号设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2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三、征集方式
1、欢迎广告设计、品牌策划等专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征集,应征作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三种方式投稿。
2、邮寄地址:栖霞市腾飞路199号栖霞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265300,联系电话0535—5218080,传真0535—5222366,电子邮箱csxxxckhzj@126.com。
3、应征作品需在稿件中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栖霞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或“栖霞苹果品质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4、时间截至9月15日(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
四、评审表彰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审,评选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在有关媒体公示后,进行隆重表彰。
五、特别声明
1、必须保证是原创作品,凡出现侵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如遇完全相同稿件,以时间先后为据,只计最先收到者。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
4、活动组织方有对提交作品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
5、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栖霞城市形象和苹果品质宣传口号征集委员会
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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