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会暨论坛(以下简称“光博会”)由国家多部委共同主办,于2002年创办至今已成功举办8届,是国内前三,中西部地区最大的光电子领域专业展会,在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第九届定于2012年11月2日至5日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举行,“光博会”云集众多国内外知名光电企业,展示光电领域最先进的技术和产品,汇集光电领域采购商和投资人;正发挥着立足华中,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区位优势,成为国际厂商进入中国市场的窗口。
为把光博会办成有特色、高水平的国际性盛会,第九届光博会组委会秘书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吉祥物。有关事宜如下:
一、创作设计要求
1、本届“光博会”以“聚全球资源、做世界光谷”为主题,突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协助突破核心技术、加强国际交流、增强综合竞争力,配合主题鲜明的高规格论坛和卓有成效的交易活动,为中外客商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共同发展。创作设计应充分体现上述精神。
2、吉祥物的设计要求充分体现光谷地区的独特形象,造型简洁、色彩鲜明、清新亮丽,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喜庆的艺术魅力;体现光博会的特点,反映光电子的产业特征;同时,作者应根据本届“光博会”的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作品命名(中文名称与英文名称)。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价值,广泛运用于特许产品(T恤、文具、手提袋等)到三维动画以及光博会景观等不同领域需要。
3、应征作品风格和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二、作品提交方式和要求
1、通过电子邮箱:jixiangwu_2012@126.com 提交作品。作品的格式为JPG格式,A4纸彩色版、黑白版各一份,分辨率不低于72dpi,保证画面清晰,图片最大不得超过5MB。
2、所有创意设计必须提供300字的文字说明及创意理念、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各1份。
3、所有应征作须仔细填写“第九届‘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并随应征作品提交。其他相关光博会信息请在光博会网http://www.ovcexpo.com.cn查阅。
4、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8月31日。
5、作品获奖后,须将获奖作品彩色版和黑白版的打印A4样稿各一份(无需装裱)及作品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以光盘方式提供A4幅面,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AI,PSD文件),邮寄或送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20号光谷创意产业基地2号楼8楼管理办公室”,并在信封或快递左上角注明“光博会吉祥物征集”字样。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活动起止时间与评选办法
1、作品征集时间:2012年7月11日—8月31日
作品评选时间:2012年9月3日—9月15日
2、本次征集活动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参考民众意见,评出六名入围作品。由组委会在六名入围作品中选定光博会吉祥物作品。
征集评选结果将在光博会网站、《今日光谷》杂志以及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楚天金报等省市媒体上公布。
四、奖励办法
1、吉祥物选定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0元,并颁发证书;
2、入围而未被选定的作品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证书;
3、获奖金者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五、选定作品权属
1、吉祥物选定作品知识产权归光博会组委会独家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2、光博会组委会有对选定作品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力。
3、光博会组委会有权对选定吉祥物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
4、作者享有署名权,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5、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6、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光博会组委会。
六、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20号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基地办公室
联 系 人: 晏 青
邮 编:430074
电 话:027-87503255 13886129934
传 真:027-5972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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