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苹果产业协会征集视觉形象标识(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2-07-19

为筹备中国苹果产业协会,尽早树立协会公共形象,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代表协会发起人,公开征集中国苹果产业协会视觉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苹果生产和消费国,在世界苹果产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国苹果产业协会是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与有关科研单位和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未来协会成员将由国内涉及苹果生产、加工、储运等行业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和有关科研及技术推广服务等单位组成,
二、作品要求
(一)设计思路。作品中应包括“中国苹果产业协会(Apple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为AIAC)字样或变形,体现全国性、行业性,具有国际化发展趋势。
(二)设计原则。构思深刻、构图简洁,新颖别致、独具一格,形象生动、易于识用。
(三)设计内容。包括协会标识及标识创意说明、标准色(印刷色)、辅助色系列及应用效果图(旗帜、信笺、信封、文件袋、吊牌、门牌等)。 
三、投稿须知
(一)本次征集欢迎专业设计公司和个人投稿。投稿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 24:00。
(二)提交方式。将作品设计稿效果图与作品原文件以JPG式电子文件方式发送至邮箱cycjch@163.com,邮件标题为“协会LOGO-作者”,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络方式。纸质文件于截稿日期前寄出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邮编100125,产业促进处收。
(三)应征者必须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自动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有以上情况发生,主办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含税);优秀奖3名,奖金各3,000元(含税)。
五、联络方式
邮 箱:cycjch@163.com
特别说明: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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