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北亚“黄金纽带”文化园征集LOGO方案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2-06-03

长春东北亚"黄金纽带"文化园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东北部,伊通河畔,长春高新北区内,规划占地面积1平方公里。园区紧邻长东北城市生态公园和吉林省低碳产业园科技生态碳汇区,距长春市中心13公里,距长春火车站10公里,距长春龙嘉国际机场25公里,距京哈高速公路出口4公里。生态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园区总体策划以东北亚佛教文化及观音文化为主线,通过佛教观礼朝拜区、佛教文化交流展示区、商业文化区等功能区块,以及长春万寿寺、长春佑国塔、中日韩文化交流中心等重要景观,全面阐述和演绎东北亚地域文化。目标是打造东北亚佛教文化的黄金纽带,使之成为“清净庄严、弘法利生、礼佛行愿、皈依三宝”的东北亚佛教文化圣地。     

一、应征内容

长春东北亚“黄金纽带”文化园LOGO(园区标志)设计

二、征集时间

本次网络征集平台征集活动于2012年6月5日(北京时间)正式启动,征集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作品,无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应征者资格

(1)海内外了解佛教文化,关心和支持佛教文化传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3)征集单位有权审核应征者的应征资格。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含提交的书面文件)或者违反本征集规则有关要求的,征集单位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取消该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四、应征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设计应以以下三点为设计核心

一、在宗教层面上以观音文化为主题,突出观音道场。

二、以中日韩佛教论坛永久会址作为“黄金纽带”,突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三、在区域特色上以万寿寺距今215年的历史,突出皇家寺院特色。

LOGO(园区标志)

1、应征作品应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图案简洁大气、色彩明快,容易识别,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

2、应征者应绘制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

3、应征者应使用【网络征集专用模板(下载)】进行征集作品上传。

4、应征者应在上传页面中说明应征作品名称、创作理念。

5、应征者须保留300dpi可用于印刷制作的作品源文件

线上上传作品

五、应征作品评选

(1)征集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征集单位的要求认真审阅每件应征作品,在充分讨论和反复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由征集单位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2)征集单位有权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作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优先考虑由应征者修改作品,但保留对LOGO(园区标志)另行创作的权利。

六、应征作品奖励

(1)征集单位从所有LOGO(园区标志)应征作品中分别选出一名最佳奖、2名二等奖以及5名优秀奖。

会徽组:

最佳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 + 证书

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证书

优秀奖(5名)----证书+纪念品

(2)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所有现金奖励获得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七、应征者注意事项

(1)向征集单位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征集规则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2)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类似文化园区,及其他国内外相关企事业单位使用过的作品。

(3)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益。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应征者因其作品侵权、权属不明等原因产生的著作权瑕疵,或因此违反本征集规则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其中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6)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7)不得在设计稿上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

(8)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9)应征者自创作作品之日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批露相关作品的内容,包括设计方案和创意等。

(10)所有应征作品征集单位均不负责退还,应征者应保留相关的原始凭据。

(11)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向征集单位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征集单位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征集单位及其权利继受人独家所有。征集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应征者行使署名权须征得征集单位同意。

(2)征集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征集单位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征集单位拥有对应征者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或要求应征者配合修改)的权利。

(4)征集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益归征集单位所有。

(5)征集单位除根据本征集规则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征集单位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九、其他规定

(1)本征集规则及相关文件以中文发布。

(2)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征集规则为要约,任何应征者根据本征集规则在指定的时间内向征集单位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规则的所有条款。

(4)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十、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2年7月10日17:00前按要求提交(以完成在线上传作品的时间为准,上述时间为北京时间)。评选结果预计于2012年7月20日前后公布。

联系人:杨羿、史长月

咨询电话:0431- 89672830

官方网址: http://www.ccfjyq.comhttp://www.hjnd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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