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技能状元”征集大赛永久性标志(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2-05-21

 由省政府主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承办的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正在积极筹办过程中,为进一步扩大“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影响,打响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大赛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永久性标志(Logo)。

一、征集内容

“江苏技能状元”大赛Logo和创意说明。

二、设计要求

1. 应征作品设计应以“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主题,突出江苏地方特色,体现技能劳动者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充分展示出技能人才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

2.识别性强,特征鲜明;构思巧妙、新颖,讲究艺术效果;便于印刷和制作,可在多种场合和各种载体上运用,放大或缩小视觉效果不受影响。

3、Logo用于“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具有商标和专利权性质。

三、提交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包括Logo方案设计说明(包括构图创意),方案效果图(含彩色图案、黑白清样图案各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采用书面稿件和电子文档提交,书面稿件统一用A4纸单独打印,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递交的Logo设计方案图片采用JPG格式,图片质量为300像素/英寸。

2.应征作品的书面稿件和电子文档(光盘)邮递至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717房间,收件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标志征集。寄送的书面稿件背面,请注明应征者的信息: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sjnzyds@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按以下格式命名“Logo/地区/应征方名称”,如:“Logo/江苏南京/张三”。

3. 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提交者自留底稿。

四、截稿时间

征集工作从即日起至2012年6月15日结束(以邮寄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五、设计评审

1.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网(www.jshrss.gov.cn/jnzyds)上公示。

2.本次征集设Logo入选奖1名,发给奖金人民币5000元及入选证书;设入围奖4名,各发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入围证书。所有获奖者自行交纳税金。

六、特别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均属自创作品并未公开发表的方案,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方承担一切后果。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方承担。

2.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组委会独有。大赛组委会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其设计进行修改,有权自行决定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未经大赛组委会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作品设计人,不得使用。

3.应征方应保证应征作品未一稿多投。自投稿之日起4个月内,应征方未接到征集方入选或入围通知的,可自行对投稿作品进行处置。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组委会。

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组委会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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