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年的发展,华声在线已发展成为一个以互联网为核心,覆盖网络、杂志、报纸、手机、数字出版、户外新媒体的跨媒介、跨区域传播平台,成为一个融合不同业务形态和媒介形态的全媒体集团。
2009年9月,中央外宣办印发《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试点工作方案》,华声在线与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北京千龙网等10家中央及地方重点新闻网站,被批准成为全国首批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试点单位。
一、设计要求
LOGO设计要求:
1、醒目易识别,必须同时显示华声在线和网站域名。
2、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时尚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
3、设计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形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4、设计师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喜好进行创作,并应提供多种配色方案效果图供我们选择。
5、请分别给出平面、立体、黑白、彩色的应用部分设计效果。
吉祥物设计要求:
1、形象创意新颖独特,要求能体现出华声青春、活动、灵动、向上的风格,不必局限于“华声”的谐音“花生”。
2、通用易识,便于制作,适合各种实物展示,易于识别。
3、内容丰满,表现积极向上,紧贴华声的品牌诉求,能充分说明设计的色彩和图像所表现出的深刻寓意。
特殊说明:LOGO与吉祥物最好能有效的结合,组合应用时协调自然,易于进行再创作和其它媒介传播,适合动漫周边产品(如毛绒玩具、办公用品等)的开发。
二、投稿要求
1、投稿内容及方式
设计作品需黑白和彩色效果图各一份,作品有立体效果,如有立体实物更好,并附简练文字(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创意,200字以内)和个人资料(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上述内容电子文件(图稿应用JPG格式,文字材料应用WORD格式)请发往1349904419@qq.com。
联系电话:0731-84329523
QQ:1349904419
2、投稿时间
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31日
三、应征作品权利归属
1、作品获奖后,其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出版权等归华声在线所有,华声在线有权以任何形式制作、展示、传播参赛作品。未获奖作品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意的作品,一经发现有违规发生立即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亦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3、在投稿时,投稿者必须保证对提供的设计方案享受著作权,华声在线不对有争议的设计和知识产权负责。
4、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评选方式
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奖结果将于4月中旬在华声在线、华声论坛及《华声》杂志发布。
2、奖项设置
从报名参选作品中选出入围奖10名,通过角逐评定、网友投票,在入围作品中选出中标奖一名,网友最高人气奖1名。
3、奖励设置
中标奖一名:奖金伍万元人民币及获奖证书;
入围一等奖二名:各奖励价值5000元左右时尚电子产品一台及获奖证书;
入围二等奖三名:各奖励价值3500元左右时尚电子产品一台及获奖证书;
入围三等奖五名:各奖励价值2000元的电子娱乐产品一台及获奖证书。
最高人气奖一名:奖励价值2000元的电子娱乐产品一台及获奖证书。
4、华声在线保留对此次华声LOGO及形象物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华声在线长沙2月28日讯]
如果您热爱设计,欢迎来参与,如果您关注华声,欢迎来捧场。2012年3月1日3月31日,华声在线拟面向海内外人士有奖征集LOGO及吉祥物设计,最后入围中标者将获得人民币伍万元奖励。
此次华声在线LOGO与吉祥物应征作品最好能有效的结合,组合应用时协调自然,易于进行再创作和其它媒介传播,适合动漫周边产品(如办公用品等)的开发。LOGO设计要求醒目易识别,必须同时显示华声在线和网站域名。吉祥物设计要求形象创意新颖独特,能体现出华声青春、活动、灵动、向上的风格,不必局限于“华声”的谐音“花生”。
应征作品需备黑白和彩色效果图各一份,附简练文字和个人资料,统一发往此次活动征稿邮箱1349904419@qq.com,联系电话0731-84329523,QQ1349904419。
华声在线将召集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奖结果将于4月中旬在华声在线、华声论坛及《华声》杂志发布,并将从报名参选作品中选出入围奖10名,通过角逐评定、网友投票,在入围作品中选出中标奖一名,奖励人民币5万元,此外还将设立入围一等奖二名、入围二等奖三名、入围三等奖五名、最高人气奖1名,分别奖励价值5000元、3500元、2000元电子产品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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