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生动地塑造京山乡村旅游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其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促进文旅产业可持续发展。京山市文旅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一个符号代表京山”的乡村旅游形象标识有奖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01
征集内容
京山乡村旅游形象标识(logo)。
02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以个人、团体、设计机构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03
征集时间
2022年9月10日-10月10日(征集时间截止以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04
征集方式
参赛者将参赛稿件(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电脑制作样稿和手稿均可,并附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发送到文旅局宣传推广股官方邮箱2513989484@qq.com
05
征集要求
京山乡村旅游形象标识(logo)
1.准确体现京山乡村旅游资源特色。
2.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适用于平面、立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等载体进行传播和再创作,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06
评选标准
征集的旅游形象标识将由市文旅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根据相关度、表现力、展现内容等综合评分,公布于京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再通过群众网上投票和专家组终评得分,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注: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07
奖项设置
京山乡村旅游形象标识(logo)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人
2.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人
3.三等奖:4名,奖金3000元/人
4.纪念奖:20名,京山旅游纪念品一份(价值100元)
注: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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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声明
1.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品图案、元素版权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保证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比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已给予奖励,则追回奖励物资和荣誉。
2.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京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京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原作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一次性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3.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4.本活动解释权归京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联系方式
邮箱:2513989484@qq.com
联系电话:18872879917(京山市文旅局宣传推广股)
来源丨京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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