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 湖坑镇征集“大福湖坑”形象标识(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设计在线 作者:dayue 2022-02-2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打造福建文化标识体系、打响福建“福”文化品牌的部署,深入挖掘湖坑“福”文化资源,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福”文化IP产品设计与开发、讲好湖坑“福”的故事的良好氛围,打响湖坑“福”文化品牌,提升湖坑镇“大福”区域公用品牌,助力文旅强镇建设,现决定开展“大福湖坑”形象标识(logo)网络征集活动。

  一、主要目的

  通过向全国网络征集“大福湖坑”IP好创意设计,积极培育打造出全省首个镇域福文化IP“大福湖坑”,并将其作为向外宣传推介湖坑的重要标识,形成湖坑乡愁密码,为塑造土楼旅游形象、丰富文化内涵注入强劲动力,走出一条文旅的“出圈之路”。同时,进一步增强湖坑镇发展幸福经济的决心和信心,也为了推进全社会对“幸福”的认知与幸福力的培育,加大对湖坑“幸福生活”主张和“福文化”的提炼与传播力度,树立起“大福湖坑”品牌形象,让人提起湖坑或初遇湖坑,立即由衷地生发出“大福”之的感受。

  二、征集范围和时间安排

  1.征集范围:

  个人、团体和团体单位均可报名参与。

  2.征集时间:

  2022年2月21日至3月21日止。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3.评选时间:

  2022年4月4日至4月10日止。

  三、征集内容和设计要求

  1.征集内容:

  “大福湖坑”形象标识(logo)创意方案。

  2.设计要求:

  (1)创意方案要围绕“土楼故里·大福湖坑”主旨,充分体现湖坑镇的地域特点、文化底蕴,简介鲜明、寓意贴切、辨识度高。

  (2)logo应含“大福湖坑”中文字样,体现“福”元素和土楼元素。

  (3)构图新颖、简洁、醒目,端庄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达到“见标识即知湖坑”的效果。

  (4)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宣传品、大型LED屏、展板、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文艺项目等使用和传播。

  四、投稿说明

  1.同一应征者/应征单位最多只能提供2个创意方案。

  2.《创意方案》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好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psd/cdr等格式)。

  3.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附件1《报名表》和附件2《承诺书》。《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长按识别下载报名表及承诺书

6000元 征集“大福湖坑”形象标识logo

  五、投稿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征集时间内,请各投稿人将电子版《创意方案》、《报名表》和《承诺书》发送至邮箱:Liyan6729@163.com,邮件命名为“大福湖坑品牌形象作品征集+姓名/单位名+作品数X个”。

  咨询电话:0597-553199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奖项设置

  由湖坑镇组织评审委员对征集的标识创意方案进行评选,评选出1个最佳作品作为湖坑镇的形象标识(logo),设计者将获得奖金6000元和荣誉证书。(若无满意作品最佳作品奖项将予以取消。)

  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有关创作者自行分配。获奖作品将在“大福湖坑”公众号予以公布、公布。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投稿作品要求未被注册,不存在抄袭、转载、简单改编等行为。如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等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投稿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2.投稿者应征产生的费用、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3.入选作品需与主办方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作品著作权等即转为主办方,主办方当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投稿者不得提出异议。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对未获奖作品不作任何评选的解释。

  6.本活动的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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