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美誉的东方市,位于海南省西南部,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让这里具有夏长而温热,冬短且不明显的优越温光条件。东方市境内江河湖泊众多,水利设施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农业开发条件得天独厚。
近年来,东方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聚力发展现代特色高效农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为进一步提升东方市农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扩大农特产品对外宣传力度,有效提高火龙果、芒果、哈密瓜、玉米、甘薯、乳猪等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和产销核心竞争力,打造“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东方农产品公用区域品牌和海南自贸港东方现代农业 “金名片”,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现面向全国开展东方市农产品公用品牌标识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
东方市农产品公用品牌标识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征集时间
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
作品要求
投稿以“农产品公用品牌标识设计+设计理念”为一组的完整作品。具体要求:
1、结合本地地域文化,充分体现东方的生态性、民俗性,具有民族特色、人文历史和产品核心竞争力等特点, 为东方市农产品公用品牌设计一款标识(图形+文字);
2、应征名称要求覆盖全市域、全品类、全产业链,便于记忆、地域性突出、推广性强;
3、 应征作品须符合《商标法》要求,主题要突出、新颖独特、涵义共鸣、联想准确、通俗易懂、易于传播、切合地域特点、利于法律保护;
4、应征者须对作品名称(logo)的构思背景、设计理念和推广意义等内容作出文字说明和阐述;
5、作品的表现手法不限,参赛作者需保留300dpi以上分辨率并可用于印刷生产的源文件以及矢量文件,获奖者须在活动结束后,向主办方提供源文件;
6、所有来稿作品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的徽标创意。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
一等奖一名,给予10000元奖励;
二等奖二名,分别给予8000元奖励;
三等奖三名,分别给予5000元奖励;
入围奖四名,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
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精美礼品1份,并颁发证书。
(注: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2、参赛作品投稿方式
文件命名:东方市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设计+单位/作者+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429355605@qq.com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说明。应征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征者可在截止日期前进行修改补充。
评选办法
主办方根据征集程序,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初选、网评、终审、公示、公布的方式进行。
1、专家审评。组织专家从征集作品中,遴选出20个优秀东方市农产品公共品牌logo设计方案作为入围作品(该项得分占总成绩的80%)。
2、网络评选。将遴选出的20个东方市农产品公共品牌logo设计入围作品,通过网络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该项得分占总成绩的20%)。
3、终审。组委会进行终审,按“专家审评占比80%”+“网络评选占比20%”两项得分计算出总分,最终得出评选结果。
4、公示。通过主流媒体和网站,公示结果(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
5、公布。最终结果将在“海南东方农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声明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以能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为准。
2、对本次活动获奖的作品版权、著作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综合专家意见,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完善;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获奖作品不得再次从事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所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者,均视为已熟知上述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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