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庆阳旅游形象,打造庆阳旅游独特品牌,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庆阳旅游宣传品牌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庆阳旅游宣传品牌口号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1、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征集范围: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1、庆阳旅游宣传品牌口号要求充分体现庆阳历史文化精髓和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主旨突出,寓意深刻,词语精炼、易记上口,符合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字数建议在15字以内,例如:“晋善晋美”、“常来常熟”、“好客山东”、“天天乐道、津津有味”、“让我们去宁夏,给心灵放个假”,同时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500字以内)。
2、庆阳旅游形象标识(logo)要求好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的特点;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可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以及媒体等传播介质上使用。
3、庆阳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好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四、奖项设立
1、旅游宣传品牌口号征集奖项设置:
优秀奖1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
入围奖5名,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1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
入围奖5名,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
五、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文稿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征作品的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力,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3、应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文件及纸质文稿,另附纸张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应征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邮箱qyslvyou@163.com,纸质文件邮寄至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封上请注明“征集作品”字样。邮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3号统办楼821室,邮编745000。
4、应征作品和文稿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6、获奖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
7、有关庆阳旅游资源详细资料,可登录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网站查询或关注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
8、“庆阳旅游”旅游宣传品牌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未尽事宜由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解释。
9、详情咨询:0934—822695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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