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美术馆 内蒙古美术馆是自治区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7年,新馆于2017年8月4日正式开馆并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场馆总建筑面积35893平方米,馆内共设12个展厅、2个藏品库区,建筑面积分别约为8400平方米和4200平方米。自新馆开馆以来,年均举办展览50余场次;2019年,观众年参观量已达20万人次,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沿窗口和重要阵地。
内蒙古美术馆以展览策划实施、学术研究、收藏典藏、公教美育、编辑出版、对外交流等为主要职能,面向社会集中展示优秀传统文化、草原特色文化,全面普及美学艺术。致力于研究、梳理和展现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史及北方少数民族美术发展脉络,对于推动和塑造“草原画派”、提高当代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及相关艺术发展水平、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促进自治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了充分展现内蒙古美术馆的学术宗旨及价值定位,塑造内蒙古美术馆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新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内蒙古美术馆标识(logo)创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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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如下:
一、 征集内容
二、征集单位
内蒙古美术馆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止。
五、征集理念
(一)体现美术馆公益性、服务性、包容性等公共文化属性;
(二)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及鲜明的时代特色;
(三)凸显内蒙古美术馆民族文化特色和学术品位;
(四)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与周围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
(五)主旨鲜明、立意新颖、简洁易懂。
六、 征集要求
(一)应征创意方案除设计标识主体外,还应同时设计标识与标准字体组合,内蒙古美术馆中英文标准全称为“内蒙古美术馆”与“Inner Mongolia Art Museum”,蒙文标准全称(见附件1)。
(二)应征创意方案必须为原创,且投稿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过。
(三)应征创意方案应附有对所设计图形标识的好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包含但不限于图样尺寸、比例、色标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蕴含的寓意、背景等)。
(四)每名参赛作者限投一次。每次所投创意方案不超过3个。多次投稿的,以首次投稿为准。
(五)结合个人设计考虑在标识(logo)的基础上进行衍生应用的设计(思路及数量不限)。
七、 创意方案评选
由内蒙古美术馆组织成立征集评选工作组委会,邀请有关领导及专家对应征创意方案进行评选。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内蒙古美术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它有关平台统一公布。
八、 入选创意方案及创作设计费
(一)本次评选设立中标创意方案1名,创作设计费20000元/人(含税);优秀创意方案10名,创作设计费3000元/名(含税),创作设计费共计50000元。
(二)中标创意方案将确定为内蒙古美术馆正式馆标;其作者在领取奖金前需与内蒙古美术馆签订版权转让协议。
(三)所有入选创意方案将作为设计类作品由内蒙古美术馆永久收藏,并向设计者颁发“创意方案入选证书”;
(四)如征集创意方案未能达到预定要求,允许空缺。
九、 投稿方法
应征者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格式的创意方案,并填写《内蒙古美术馆标识创意方案征集报名表》(附件2)、签署《内蒙古美术馆标识创意方案应征承诺书》(附件3)(签字须手写有效,电子版需提供扫描件),并随作品一并发送及寄出,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一)电子文件
1.应征作品:JPG格式投稿,文件大小:10w—20w。评选结果结果公布后,需提供源文件稿(矢量图需转曲),图片格式为AI、PSD或CDR,且分辨率不低于350dpi,CMYK模式。无法以矢量方式表达的图形按照JPEG、TIFF格式最高精度模式保存。
2.文件名为:姓名+联系方式。
3.电子邮件主旨为“内蒙古美术馆标识创意方案”。
(二)纸质文件
1.应征作品:为便于评委会评审,请打印成300dpi高精度样稿,黑白稿和彩色稿各一份,A4竖式幅面无需装裱,附设计说明。
2.来稿请注明“内蒙古美术馆标识创意方案”字样。
应征者必须在征集截稿日期前发送并寄出创意方案(只接受快递,不接受平信、挂号信等),投稿时间以电子邮件及当地邮戳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及纸质版文件均需按照本通知征集要求所述附设计说明,设计作品正面请勿署名及与设计无关的内容,设计说明文字请使用11号宋体于图片下方呈现,不超过500字。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萌萌 15661188921
黄 昕 15947139258
王 慧 15849750458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
20号内蒙古美术馆
邮政编码:010000
电子邮箱:2379316870@qq.com
十、声明事项
(一)应征者必须保证创意方案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内蒙古美术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征集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内蒙古美术馆拥有应征作品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入选作品一经采用,版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内蒙古美术馆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该应征作品。
(三)对于入选优秀创意方案的作品,内蒙古美术馆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四)本次征集活动如未能达到预定要求,则相关入选方案空缺,内蒙古美术馆保留再次征集的权利。
(五)所有应征创意方案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六)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来稿邮寄费用自理。内蒙古美术馆不承担邮递过程中遗失或损坏的任何责任。
(七)凡应征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集通知的规定及要求。
(八)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美术馆所有。
内蒙古美术馆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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