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工作部署,保持二沙岛户外音乐季的公益性和延续性,进一步提高二沙岛户外音乐季的品牌辨识度,提升广大市民对品牌的认知和认可,丰富节目储备,扩大活动影响,拓展惠民广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二沙岛户外音乐季logo和演出节目。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二沙岛户外音乐季logo和演出节目
二、征集时间
10月30日-11月30日
三、评审时间
1.网络评审时间:12月5日—12月25日
2.专家评审时间:12月28日—12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1)作品应符合二沙岛户外音乐季的形象风格,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整体视觉形象鲜明、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具备足够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应便于宣传、推广和使用,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推广使用;不得与其他标志近似或雷同。
(2)作品设计方案须提供A4规格黑白稿、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文件小于3M)。
(3)作品需附300字以内设计说明。
(4)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作品不存在抄袭、侵权现象,否则不得参选。
2.演出节目报送要求
(1)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群众喜闻乐见。艺术形式为音乐会,风格和形式不限,总时长为50-80分钟,需提供整场音乐会的高清完整视频,视频像素不低于1920:1080。
(2)征集节目将用于二沙岛户外音乐季网上展播及之后的现场演出(入选作品有机会参加今后的二沙岛户外音乐季现场演出,并获得现场演出补贴)。活动方对入选演出备选库的作品有无偿使用权,可做宣传等非商业用途。
(3)演出节目征集对象仅限专业艺术团体、各大院校艺术专业师生以及社会音乐类社团、培训机构等专业演出单位。
五、作品提交
1.音乐季logo投稿人可直接点击活动专题页面进行投稿;
2.音乐季演出节目投稿人需填写《作品授权书》和《二沙岛户外音乐季演出节目征集登记表》(表格请在演出节目征集活动专题页面下载)须连同作品同时报送电子版,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稿:
(1)邮寄作品至主办方。
以U盘形式报送,信封上注明“演出节目征集”字样。
邮政编码:510105,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1号星海演艺集团办公室(收)。
(2)网盘形式报送。
将网盘账号及提取码等信息,发送到电子邮箱:wy@wycn.com,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演出节目征集”字样。
3.提交投稿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4.所有投稿作品应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递送至指定地址。如采用快递方式以作品寄出,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如采用网络投递方式,以确定接收成功日期为准。主办方将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5.主办方对延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奖项设置
1. 音乐季logo征集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增设终选奖,若被主办方直接采用,予以追加奖励10000元;音乐季logo从获奖作品中遴选或酌情修改后,最终产生。
2.音乐季演出节目征集不设评奖,凡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并拥有但不限于演出活动、宣传推广等后续合作机会。
七、评选办法
对征集到的作品,活动组委会将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其中网络投票占40%,专家评选占60%。
八、征集声明
1.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2.音乐季logo投稿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当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同一logo投稿作品有多名创作者时,奖金将发放至其中一名联系人,由其自行分配。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每位投稿人限投稿作品1件。
4.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logo终选奖可以空缺。
5.活动组委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1号。
联系人:邓斯聪、贾颖,
联系电话:13713320878、13760613505。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所有。
附件:
1.作品授权书
2.二沙岛户外音乐季演出节目征集登记表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