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美术馆(河北画院)隶属于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实行馆院一体的行政管理模式,是河北省美术展览展示、美术创作、艺术理论研究和公益培训的省级公益事业专业机构,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常年举办主旨和个人画展。2009年5月河北省美术馆被国家文物局正式确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为适应新时期美术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河北美术馆(河北画院)的整体文化形象,扩大河北美术馆(河北画院)的社会影响力,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河北美术馆(河北画院)标识(logo)创意方案。
具体征稿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河北美术馆形象标识(logo)创意方案及以河北美术馆形象标识(logo)为背景图案的河北美术馆专用信封(大、小)、信纸、手提袋(布质和纸质)、收藏证书、入选证书、获奖证书、河北美术馆门票的创意方案。
二、设计要求
(一)设计构思主旨鲜明,着重河北美术馆(河北画院)特色,图形或图形文字组合皆可,可充分体现河北美术馆服务社会及文化传承的工作理念和服务宗旨。
(二)作品设计新颖别致,形象生动,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识,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三)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各项设计均需附上设计效果图和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好创意说明(300字以上)。
三、作品提交
1、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应征者可提交两份作品,每份作品请提交一份纸质版设计彩色样稿(A4幅面)和一份电子版文件(JPG及AI、CDR等格式)。
纸质版请使用快递邮寄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13号河北美术馆李亚培收,联系电话:15303113650,031185695103;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bhycyb@126.co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创意方案征集”。纸质版和电子版均请注明参加河北美术馆标识设计征稿字样。
3、应征者在投寄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中均要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投稿,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评选及中标
征集单位对来稿组织专家团进行评选,择优选录,并对评选过程进行公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
本次征集只对最终确定使用的设计作品支付稿酬,金额为10万元。(注:此次稿酬均为税前金额,中标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五、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征集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好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创作者。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权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标识的设计者对提供的创意方案负责,若由此发生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者造成的损失由设计者承担。
3、设计者承诺不得向河北美术馆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该作品,除非确定河北美术馆对该作品不予采用。作品一经采用并支付稿酬,设计者不再享有任何与该设计作品有关的权利,所有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及衍生权利归河北美术馆所有。对采用的设计标识,征集单位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配合协助,修改后的作品版权和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4、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活动的设计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通知的各项规定,无需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确认。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美术馆(河北画院)所有。
河北美术馆(河北画院)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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