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
关于征集璧山区城市形象logo标识的启事
为进一步展示“儒雅璧山·田园都市”的城市形象,增强璧山区知名度、美誉度和传播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璧山区城市形象logo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有创作城市形象logo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二、征集时间
10月9日至10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 作品要紧扣璧山“山出白石,明润如璧”的名称由来,充分展示“儒雅璧山·田园都市”的城市形象,富有创意、寓意深刻、通俗易懂,易于社会接受和广泛传播,具有较强的视觉辨识度和冲击力。
2. 作品包含两部分:一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包括logo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logo理念的800字以内的阐述说明,包括设计背景、思路、理念、含义等。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稿酬5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3000元
三等奖3名,稿酬1000元
五、评选办法
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组织业内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无记名打分评选。获奖作品将在11月上旬通过璧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公布,并电话通知获奖人员。
六、投稿方式
投稿发至活动指定邮箱新闻科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璧山城市形象logo征集”。投稿内容包括设计稿及其诠释,作者基本信息(姓名或机构名称、通讯地址、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和E-mail等)。
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1号楼532办公室
邮箱号码:307860335@qq.com
联 系 人:苏老师
电 话:023—41413898
七、相关要求
1. 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如出现抄袭、仿冒等纠纷,由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并取消参评资格。
2. 作品获奖后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和传播等权利。未经主办方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