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公众形象和影响力,规范自然保护地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标志(logo)设计方案。
01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24:00
02
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应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根本,充分展现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的蓬勃生机,蕴含南粤文化精神,富有美感并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2.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图案整体简明大方,清晰流畅,构图主旨鲜明,创意独特,寓意贴切,易于辨识。
3.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标志需提交矢量文件和JPG两种格式,JPG格式不得小于100x100mm且需300dpi以上,同时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
03
投稿要求
1.作品以电子邮件投稿,可发送至广东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邮箱:gdnr81702097@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广东省自然保护地logo征集”。
2.现场投稿可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广东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处。
3.投稿时同时提交《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标志设计信息表》(详见文末附件)。信息表中需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
4.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04
评选方式
广东省林业局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标识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在征集作品中确定10件入围,并确定1件(或1件为主体,综合其它入围作品的部分元素)录用为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标志。
05
奖励设置
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一定奖励,奖励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励金为含税金额。获奖作者若为单位的,需由参选单位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录用其作品,作为保护地标志使用的,给予50000元奖励,其余9件入围作品的作者(或单位)分别给予5000元奖金和证书。
06
其他说明
1.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2.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3.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入围的应征作品因抄袭等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征者承担。
5.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标志设计信息表》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