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平安浦江名片,推广浦江公安良好社会职业形象,树立浦江公安精神,增强全体公安民警、辅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浦江县公安局特面向社会征集“浦江公安形象标识(logo)”。
一、主办单位:浦江县公安局
二、征集时间
2019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logo象征性强,充分体现浦江公安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展现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形象。
2、视觉冲击力强,要融合浦江“水晶之都”、“诗画浦江”特色,通过抽象、直观的艺术表达形式,表达出浦江公安的内涵和寓意。
3、图形实用性强,要符合印刷、悬挂、徽章制作或网站宣传等各种载体用途需求。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欢迎所有关心、关注和支持浦江公安工作的个人、团体或单位参加征集活动。
五、作品奖励
此次征集活动拟设置一二三等奖项各一名:
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
获奖作品揭晓后,浦江公安将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投稿方式
1、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彩色稿和黑白稿两种形式,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作品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并提供源文件(PSD或AI矢量文件)。
2、投稿者除须提交设计图稿外,还须附有个人简介(100字以内)和作品创意说明(500字以内),个人简介须注明本人姓名(或公司、团队的名称)、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创意说明须详细阐述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蕴含寓意。
3、投稿电子邮件请发至598809374@qq.com,或关注“浦江网上110”官方微信和新浪微博@浦江公安,了解更多活动信息。
七、特别声明
1、应征设计作品必须原创,并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浦江县公安局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2、最终决定录用的标志,浦江县公安局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仍归浦江县公安局所有。
3、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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