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开放大学已于2010年7月23日挂牌成立。
新建立的上海开放大学,既是一个高等教育的办学实体,也是一个各级各类成人教育与培训资源的大平台,专事于市民终身教育,集办学内容、教育资源、教育技术和学习形式的优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远程教育网络,是一所既能提供学历教育,又能提供职业培训,还能开展休闲文化教育的新型大学。上海开放大学将建立“学分银行”,为每一个参加学习的市民建立学习帐户,市民在各类成人高校学历教育所获得的学分,可以相互认同和兼容,中等成人学历教育和高等成人学历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之间的也可联合融通,真正为市民的终身学习提供方便,构建起上海市成人教育四通八达的“立交桥”。
此前上海开放大学已经进行过校徽征集。现经研究决定再次续征上海开放大学校徽设计方案。
一、主办单位:
上海开放大学
二、参加对象:
所有关心和关注上海开放大学的社会各界人士。不受专业、年龄、性别、国籍等限制,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与均可。
三、活动时间:
作品续续征时间:2010年11月5日—2011年1月4日(截止北京时间当日24时止)
作品评选时间:2011年1月11日—1月20日
获奖作品公布:2011年1月22日作品
公布网站:www.shtvu.edu.cn
四、评选:
评选的原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应征续征的稿件,校徽续征小组将进行初评;进入初评的作品将在校园网(http://www.shtvu.edu.cn)刊出,盛邀社会各界参与评选。
初评入选作品确定后,将由校方领导组与相关专家进行评选最后确定上海开放大学校徽标识。
凡入选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入初选作品(5件):每件1000元;
入复选作品(3件):每件3000元;
最终采用作品(1件):15000元。
凡入选作品均视为上海开放大学委托设计,并签署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其知识产权、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均归上海开放大学所有。
五、活动细则:
(一) 设计内容
1、 基础识别系统设计(标志设计):
上海开放大学校徽(标志logo)、“上海开放大学”名称、英文版式(英文标准名称为:Shanghai Open University、“上海开放大学”中英文字体标准色、校徽和中英文字体的组合方式)
2、校徽应用识别系统效果(任选四种):
信封、信纸、纸杯、名片、徽章、请柬、资料袋、旗帜、出版物、户外广告、指示牌、工作胸牌等衍生应用。
(二)设计要求与作品提交
1.设计要求:
(1)遵守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恪守民族平等,作品无歧义,不包含歧视性内容;
(2)标识作品要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寓意深刻。要体现上海开放大学的办学理念,应包含“上海开放大学”校名,凸显出上海开放大学开放办学的鲜明特色,集中体现上海开放大学“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体现上海开放大学为上海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服务的主题,并具有上海的地方人文特点;
(3)应征作品需完成基础识别系统设计的所有内容(标志设计),并从应用识别系统设计中任选4项内容进行应用效果设计;
(4)所设计标志兼具单独使用和组合使用的效果;
(5)标志设计可以是现代简洁型、传统学术型、繁复严谨型等风格形式;
(6)标志不可多于三种颜色,通用性强,尺寸易于变化,且变化时不产生歧义,能普遍适用于展览、宣传资料、建筑外观、衍生产品等各种载体,便于VI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7)标志设计内容涵盖:上海开放大学校徽(标志logo)、“上海开放大学”中文字体、“Shanghai Open University”英文字体、色彩等元素以及这些内容之间的搭配关系。
2. 作品提交:
(1)设计图稿提交颜色模式须为RGB,均设置为150dpi分辨率的竖A4纸文件,单张图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下,所有作品投稿前请转换至JPG格式;
(2)标志彩色与黑白稿放在同一张A4图片内,延展应用效果依次命名分列在后续图片内;
(3)设计作品一律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恕无法接受任何实物投稿作品,请作者直接将作品电子版提交至专用邮箱:xiaohuisj@shtvu.edu.cn ,邮件标题统一为“上海开放大学校徽续征+个人或单位名+日期”;
(4)请作者自行备份高精度设计原稿(AI、CDR、PSD、PNG等格式),以便入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5)除提交设计作品外,设计者还需在同一邮件中另行提交200个汉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
(6)务必在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团体投稿应注明单位名称及地址)。
特别注意:设计者不得在设计稿中以任何方式植入设计者个人或团体的相关信息。
六、相关说明:
1. 征稿作品应属本人或本团体原创,不得剽窃、抄袭、模仿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须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获奖作品在支付相应奖金后,归上海开放大学所有。上海开放大学拥有该作品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等,对获奖作品,原创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知识产权; 4. 非由上海开放大学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获奖者在领取和使用奖金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上海开放大学无须承担相应负责;
5. 若发现有参加者在活动中使用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上海开放大学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取消其参加本次有奖续征活动的资格;
6. 上海开放大学不对因网络传输原因、投稿方电脑故障、作者笔误等导致参加活动者提交的信息错误或延误而承担任何责任;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上海开放大学拥有取消本次活动的权利;
8. 此次活动所有来稿开放大学将作为资料保存,不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9.在续征之前收到的所有作品一并参与最终评选;
10.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开放大学所有。
七、校徽征集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路1541号1406室
邮编:200086
官方网址:http://www.shtvu.edu.cn/
作品续征及咨询邮箱:xiaohuisj@shtv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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