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文化消费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中的积极作用,拟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举办首届“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首届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化惠民消费季标志与吉祥物设计,有关事宜如下:
一、应征对象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同胞,均有权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2.主办单位和参与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获奖资格。
二、征集要求
应征作品须紧扣“享受文化,品味生活”的总主题和“荟文化,惠生活”的2017年度主题,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体现山东特色,彰显文化消费特色,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冲击力。
(一)标志
1.创意设计易懂,图案简洁明快,构图完整协调,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且有象征意义,易懂易记便于推广。
2.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并将其编排在同一文件。
3.同时提交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标志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形式与含义。
4.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吉祥物
1.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体现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元素。
2.易识别、易制作,适合商业开发和再创作。可适用于特许商品、二维、三维动画以及文化惠民消费季视觉系统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3.吉祥物彩色版设计图稿,应为三视图或者3D效果图。吉祥物设计应包括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并将其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4.吉祥物设计稿应独立一个文件,若有不同文化消费形态的延展设计,多个延展设计方案应编排在同一个文件。
5.同时提交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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