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区征集旅游形象LOGO设计及宣传口号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cdo 2017-04-21

    围绕济南市委、济南市政府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和会展产业的要求,槐荫区以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为总抓手,积极拓展旅游新领域和发展旅游新业态,着力打造非遗旅游、湿地旅游、商贸旅游、文化会展旅游、老商埠旅游、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等六大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准确体现“品文化盛宴、游靓丽槐荫”这一泉城旅游新名片,充分展示槐荫旅游形象,槐荫区文化(旅游)局、济南日报联合向全国公开征集槐荫区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17年4月20日—5月31日

    二、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组织

    三、要求形象标识

    1.反映槐荫旅游形象和城市特点。

    2.面向全球市场,具有较强的传播性和吸引力。

    3.适合各类载体推广。
  4.作品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宣传口号:
  1.充分体现槐荫历史文化底蕴和旅游特质,简洁精炼,字数控制在4-12个汉字。
  2.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具有冲击力。
  3.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四、参与方式
  参赛作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人请邮件标题中注明“参赛”字样及姓名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huaiyinlvyou@163.com
  五、评选方法
  1.大赛主委会组织专家评出槐荫旅游形象标识(即logo,下同)和宣传口号优秀作品各6件,并从中筛选槐荫旅游形象标识和口号各一件。
  2.评选结果将在媒体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六、奖项设置
  1.设logo和宣传口号一等奖各壹名,分别奖励10000元和5000元人民币。
  2.设logo和宣传口号二等奖各两名,分别奖励2000元和1000元人民币。
  3.设logo和宣传口号三等奖各叁名,分别奖励1000元和500元人民币。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参赛作品享有完整知识产权,无任何权利瑕疵和纠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主办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先后次序)。
  3.投稿人参赛作品获得槐荫文化(旅游)局的采用通知后,应当向槐荫文化(旅游)局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参赛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槐荫文化(旅游)局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齐全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5.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自行承担;
  6.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7.有关槐荫区旅游概况及本次活动详情可登录:
  爱济南APP槐荫频道  槐荫政务网  微信公众平台“精彩槐荫”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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