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征集旅游徽标设计方案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7-03-10

为进一步培育塑造集团形象,扩大旅游集团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徽标设计方案。 

1.奖项设置

本次徽标征集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人进行评审,设中标奖、优秀奖和入围奖三个奖项。

1).中标奖1名,奖金10000元;

2).优秀奖3名,奖金3000元

3).入围奖10名,奖金800元。

(奖金待徽标在国家商标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成功后发放。)

2.作品要求

1).徽标设计应结合象山地域特色,突出唯一性、文化性和特色性、并符合旅游与工业“双突破双驱动”、“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更能体现集团发展愿景和品牌化内涵。

2).作品要求原创,设计构图新颖大气,简约创新需有创作理念的相关文字描述或解释。
3).设计内容包括标志(标志墨稿、标志反白效果图、标志标准化制图、标志方格坐标制图)、企业标准字体(全称中文字体、简称中文字体、企业全称中文字体方格坐标制图、企业简称中文字体方格坐标制图、全称英文字体、简称英文字体、企业全称英文字体方格坐标制图、企业简称英文字体方格坐标制图)、企业标准色(色彩计划、印刷色)。

3.征集方式

1).投稿作品邮寄纸质图稿至象山县旅游集团企划营销部,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书城516室,邮政编码:315700,请在信封上注明“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徽标征集稿件”字样。

2).电子图稿发送至dodo0818@126.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徽标征集稿件”字样。

3) .联系电话:0574-65752893, 联系人:韩晓

4.征集说明

1).投稿作品为RGB模式的JPG或PNG格式,图片分辨率大于780×420像素,如入围,作者需在通知的时间内提供源文件(AI/CDR/PSD格式),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2).投稿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3).一经采用,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5.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

6.评审办法

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会评选出录用奖及入围奖,并由象山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本次征稿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获奖作品版权归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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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别说明及注意事项

1)、应征者须保证所投应征作品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应征作品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4)、征集主办方在对提交的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标志作品,活动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作者应提供原设计稿件,且征集主办方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5)、凡应征者参加征集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征集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应征投稿行为即表明应征者对本启事内容的充分认可。

6)、应征者务必注明身份(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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