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元 海口宜欣城征集吉祥物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南海网 作者:cdo 2016-11-02

11月1日,海口宜欣城通过南海网发布征集信息,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面向全国征集宜欣城吉祥物形象与名称,参赛者可直接发送作品至征集邮箱(yixincheng520@163.com),最终征选吉祥物作品参赛者将赢得最佳方案奖,获得宜欣城提供30000元现金大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另设三个入围方案奖,将获得宜欣城提供3000元现金大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此次主题为“我为你而来”最宜欣吉祥物设计征集大赛的作品要求为:

1.依据宜欣城商业定位及品牌特色进行形象创作;

2.形象设计具有表情、漫画、视频、公仔玩具等周边制作的延展性;

3.参赛者需绘制吉祥物的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并为该吉祥物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并使用模板进行展示;

4.参赛者可直接发送作品至征集邮箱(yixincheng520@163.com);

5.参赛者需在邮件中说明作品名称、创作理念;

6.作品的表现手法不限,参赛作者需保留300dpi以上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获奖者需在活动结束后,向主办方提供源文件;

7.作品内容不得侵犯已有其它形象的著作权(如抄袭、修改其他卡通形象等),作品内容健康、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

其评审标准为:

美观性,形象积极健康,造型生动;

品牌性,充分贴合宜欣城的品牌形象;

应用性,形象的可延伸性和应用性强。

主办方提醒参赛者注意以下事项:

1.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版权未移交他人。若在比赛或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4.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组不同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用户名可获得多个奖项;

5.为保证本次赛事活动的公平公正,参赛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大赛无关的第三方logo,主办方在职员工参赛一律不参与评奖;

6.在大赛征集期间如有任何疑议请发送相关材料至征集邮箱yixincheng520@163.com 。

获奖通知将在最终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获奖设计师上传作品时预留的邮箱,请确认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请获奖设计师在活动结束后注意查收邮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根据邮件内容,配合主办方完成获奖作品源文件收集、版权协议签署及奖金奖品发放等工作;若获奖设计师在规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做回应或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放弃奖项,由其他获奖者取代;主办方将在比赛结束后安排奖金发放事宜,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主办方代扣代缴,奖项可重复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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