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和独龙江国家公园征集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6-08-03

为彰显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和独龙江国家公园生态特色,挖掘两大国家公园的文化内涵,推动两大国家公园建设成效,设计两大国家公园的logo,并应用在国家公园内的建筑物、管护设施、工作人员服装以及宣传纪念品等,起到象征、标识、警示和宣传的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国家公园的认识,促进国家公园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实现自然保护地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怒江脱贫攻坚旅游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纲领性文件的总体部署,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以“保护优先、公益至上、突出特色、体现价值、社区发展、和谐共建、规范管理、持续利用”为建设理念,以“保护自然、享受自然、传承自然”为宗旨,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准确把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全力开展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和独龙江国家公园建设,突出国家公园建设的规范化、标识化,以一公园一标识为目标,打造具有怒江特色的国家公园标识,提高国家公园的知名度、美誉度、辨识度和传播度,为怒江生态保护建设和生态脱贫服务。

二、设计要求

(一)设计方案形状不限,形象生动、结构简洁、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二)设计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简洁醒目,大气庄重,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要能体现国家公园的地域特色;能体现怒江的自然地理地貌、生物多样性和人文资源的特点(以上三点可以融合体现或侧重体现其中一点)。

(三)设计方案应为计算机制作的高解像度效果图(设计主体分辨率不得低于1200×1200,格式为.jpg)。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设计方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四)设计方案需同时提供设计释义,要求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在 500字以内。并详细注明设计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五)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

三、时间安排2016年8月3日—10月30日

(一)logo征集阶段:2016年8月3日—9月4日  面向社会征集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和独龙江国家公园logo设计方案。2016年9月5日—9月12日  分别评审出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和独龙江国家公园的三个入围方案。2016年9月13日—9月20日  分别选择出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和独龙江国家公园的最终录用方案。

(二)视觉系统设计阶段:2016年9月30日—10月30日  专业机构设计两个国家公园logo在不同载体上的视觉效果。

四、投稿方式

(一)电子邮箱投稿:njfccdp@163.com (邮件主题须注明“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logo征集或独龙江国家公园logo征集”字样);

(二)信函邮寄投稿: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新城区州林业局办公区(来信信封右上角须注明“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logo征集或独龙江国家公园logo征集”),邮编:673199;

(三)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4日(以信函邮戳、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四)所有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完整原始文件;

(五)联系人:李嘉燕联系电话:0886-3036851  传真:0886—3036842 

五、评选及奖励方法

(一)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投稿作品由怒江州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所有入选结果将在怒江大峡谷网(http://www.nujiang.cn)怒江林业信息网(http://njly.nujiang.cn)上进行公示。

(二)本次征集活动每个国家公园设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15000元/人;每个国家公园设入围奖2名,奖励现金5000元/人,以上金额均为税前金额,领取奖金时,领取人需提供正规发票。

(三)获奖设计方自得到获奖通知当天起7个工作日内,个人请将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怒江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并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号,设计方为公司的请将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发送至怒江州林业局并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奖金。

(四)如设计方以设计公司名义进行设计或系集体创作,请自行决定奖金分配,主办方对奖金分配恕不负责。

 六、特别申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选用(含入围作品)的设计方案,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设计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设计方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计方任何报酬和费用。

(二)设计方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设计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设计方相关法律责任。有确凿证据显示参选作品涉嫌抄袭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在网站或其它媒体进行公示说明。

(三)设计方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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