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征集城市卡通形象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海口广播电视台 作者:cdo 2016-06-21

为生动展现万宁城市名片“多彩多情万福万宁”的美好形象,进一步提高万宁的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彰显万宁人民的精气神,现正式启动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公开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
二、应征资格和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10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万宁市委、万宁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万宁市新闻办、万宁市旅游委、万宁市文体局。
五、作品要求
1、作品设计方向: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体现“多彩多情”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魅力,彰显“万福万宁”(万福骈臻、万家康宁)的城市美好形象,融合万宁独特的自然景观和特色的旅游产品以及万宁人鲜明的精气神特质。
2、动漫形象设计要求:形象鲜明,生动活泼,主题突出,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时代气息;画面美观大方,色调和谐,具有大众亲和力,易于识别和记忆;富有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万宁的地域特色。
3、应征者需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图片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卡通形象的含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以便加深评委对作品的理解。
4、应征者提交的相关文件如缺失或不符合作品要求,一概作为不符合应征条件处理。
5、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六、提交办法
应征作品和承诺书需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两种形式进行提交。邮寄地址为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街市委市政府大楼市委宣传部601办公室,邮编:571500,联系人:夏源(15203034519);电子邮箱地址为wncsktxx@sina.com,联系人:夏源(15203034519),请将作品打包成统一文件夹格式(可做成RAR压缩包)发送,并注明:“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作品应征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七、奖励办法
优秀候选作品奖3件/系列,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6000元;最佳设计作品奖1件/系列,奖励人民币50000元。
八、作品处置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九、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自作品成为城市卡通形象标识之日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其他单位使用知识产权归属主办方的设计及其作品,必须经主办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主办方有权对成为“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的设计及其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投稿人需签署《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十、其他说明
(一)主办方拥有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二)获奖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三)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附件: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应征承诺书
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
2016年6月20日



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应征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现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及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外,不对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2.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且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承诺人保证,作品自成为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万宁市城市卡通形象征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承诺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承诺人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方。
5.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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