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征集贵州“检察云”形象标识(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6-06-02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大数据战略行动,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推动贵州检察工作,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将建设贵州“检察云”平台,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征集贵州“检察云”形象标识logo)。

  征集内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检察云”形象标识logo图案一枚。

  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作品要求:

       1.logo 标识要造型美观,富有创意,简洁大方,易识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2.logo标识能体现检察职业精神和贵州检察特点。可围绕检察职业、检察文化和贵州元素来展开联想,亦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创意者自由发挥。

  投稿方式:

       1.设计者应提供A4规格纸质的logo设计方案彩色稿、黑白稿各1份,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2836056352@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贵州检察云logo征集”。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2.书面邮寄请寄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贵州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 詹吉军 收 ,邮政编码:550081。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贵州检察云logo征集”字样。

  评审方式:征集截止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公布。

  奖项设置及奖金:本次征集活动共设两个奖项。 中标奖(logo标识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logo标识5名),每个奖励人民币2000元。(以上奖金包括作品最终调整、修改费用)

  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参赛者须在参赛作品后附上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练,表述完整。

  3.参赛者请登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gz.jc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贵州“检察云”平台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详细填写报名表内容。

  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设计者应积极给予配合。参赛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收藏,原则不退还。

  5.最终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完全使用权、修改权、注册权、版权、所有权等均归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所有。

  6.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

  7.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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