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美海湾·青岛有礼”第二届旅游文化商品创新设计大赛征集启事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青岛旅游政务网 作者:cdo 2016-04-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的精神,鼓励社会各界设计和开发青岛特色突出、文化创意性强且市场认同度高的旅游商品,扶持打造青岛旅游文化商品品牌,努力拉动旅游消费,加快推进我市旅游文化商品产业的发展,特举办本次大赛。大赛由青岛市旅游局和青岛市市南区政府支持指导。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岛市市南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承办单位:创意100产业园、青岛赞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北京天一集团、青岛华润万象城、青岛悦喜客来中山购物有限公司

  二、大赛主题

  最美海湾·青岛有礼

  三、参赛范围

  1.商品类。指青岛特色鲜明,具有实用性、纪念性、可欣赏性及收藏价值,并已在市场上销售的旅游工艺品、土特产品、工业旅游商品、旅游装备产品等。

  2.设计类。指旅游商品(工业产品、土特产品、旅游工艺品和装备产品)造型设计设计稿或实物作品)、旅游商品包装、旅游商品品牌形象(标志、整体形象)、旅游商品广告、旅游商品出版物、旅游商品海报及招贴、旅游商品动画多媒体等。

  3.新品牌类。指推出五年之内,具有注册商标,具有青岛特色及品牌文化,认知度及美誉评价度较高,有持续创新潜力的旅游商品品牌。须有长期品牌发展规划及市场发展潜力,产品投放市场并有固定销售场所两年以上。申报名称为:“×××”(品牌或商标名)系列×××(产品),例如:“多彩青岛”系列丝巾。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系作者原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参赛者自行负责;参赛者应保证组委会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纠纷。

  2.报名参评并获奖的作品、文字材料和照片原则上不再退还本人,报名后不符合参评要求的作品和未获奖作品将通知报送者自行取回,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取回者,视为放弃该作品的所有权。

  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仍然属于原作者,主办方及其指定协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宣传、展示、推介的权利。

  4.获评“最美海湾杯”——2014青岛市旅游文化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作品本次不能参赛。

  5.参赛作品一经获奖,主办方围绕旅游文化商品品牌打造,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推广的权利,同时拥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生产、销售的权利(已经投入生产和销售的除外),并无需向参赛者支付任何费用。作者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具体合作事宜,由生产销售方与原作者在赛后签订协议。

  6.模型、样品及产品的设计制作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7.参赛的纪念品重量原则上不超过5公斤(特殊材质除外),外包装尺寸原则上不超过50cm×50cm×50cm。

  8.本参赛规则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五、评选标准

  1.地域性:具有青岛地域特色,主题突出。以青岛旅游主题形象和标志性旅游吸引物的信息为载体,展现青岛特有的地域特色及文化背景,具有独特性。

  2.创新性:产品创意新颖、独特,易被旅游者接受,具有时尚感,不落俗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3.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4.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

  5.市场性:具有生产可行性和市场经营的较好效益;具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6.环保性:提倡节俭,符合环保要求,杜绝过度包装

  六、评比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和公众评选相结合的形式,邀请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审组,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评选,并组织公众开展网络投票(青岛旅游政务网、青岛市市南区旅游局官方微信),专家认定和公众投票按7:3的比例加权产生评选结果并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七、奖项设置

  1.商品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4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8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20名)颁发奖品及证书。

  2.设计类:金奖(1名)奖金8000元,银奖(4名)奖金各3000元,铜奖(8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颁发奖品及证书。

  3.新品牌类:10个,奖金各6000元并颁发证书。

  注:奖金均含税。

  八、评比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2016年4月15日~6月15日

  2.作品评审:2016年6月16日~6月30日,其中6月20日至26日在开展公众投票,6月27日~30日进行专家评审。

  3.颁奖及展示:7月~8月

  4.产销及推广:8月起

  注:具体日程以大赛组委会公布为准。

  九、参赛方式

  1.参赛者请登录青岛旅游政务网(http://www.qdta.gov.cn/)或关注“青岛市市南区旅游局官方微信”(微信号Shinanly)了解活动相关细则,下载相关报名表格。

  2.作品申报:

  实物(样品)及相关材料请送至或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0号创意100产业园3号楼一楼赞一美术馆(邮件注明:“2016青岛市旅游文化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字样);邮编:266071;联系人:程少萍、张敏;电话:0532-80970517

  参赛作品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qingdaoyouli2016@126.com。

  参赛者请按大赛活动时间安排报名和送交作品,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

  赛事咨询电话(市南区旅游局):0532-88729795

  十、报送材料

  所有参赛作品严格按照要求提交参赛资料。参赛资料包括实物和报名资料:

  1.商品类作品。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件作品至少附一张7寸彩照;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一份;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赛承诺书一份;投产产品需报送实物;准备投产的产品应报送样品。

  2.设计类作品。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实物或印刷成品,并提供设计作品电子稿;电子稿大小尺寸为A3、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电子稿正面需注明作品名称和简要的设计说明,但不得出现任何个人信息;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赛承诺书一份。

  3.新品牌类作品。报名表(一式两份);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系列产品7寸彩照3~5张;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赛承诺书一份;产品实物;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一份;品牌文化及产品详细介绍;品牌产品近两年销售报告;未来两年品牌建设规划方案。

  注: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同作品实物(样品)一起提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活动主办方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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