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民企贸易投资洽谈会(以下简称民洽会)将于2016年10月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举办。为了塑造民洽会的视觉形象,推动大会形象宣传及传播,现公开面向社会征集第四届全国民企贸易投资洽谈会会标。
一、作品创作设计要求
(一)作品应充分体现我国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精神面貌,突出全国民企贸易投资洽谈会的文化内涵和特点,同时符合国际惯例,易于国内外的人士理解和接受。
(二)作品要富有创意,简洁大气,形象生动,和谐美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具有时代气息。
(三)应征者须同时提交作品和作品说明两份文件。
1、作品应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2、作品说明应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作品说明中需要注明设计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每位应征者最多可提交3件作品。
(四)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稿件,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二、作品报送方式及时间
应征作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天津市中小企业局邮箱,邮箱地址为:tjidps@126.com。本次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以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22-24222917。
三、评选方式与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将由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定出一件本届民洽会会标作品,并对确定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整。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最终被采纳的作品将在第四届全国民企贸易投资洽谈会及今后相关系列活动中使用。作品的设计版权、所有权、使用权归大会主办方永久所有,大会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大会主办方有权要求所有入围作品应征者对作品进行修改、重新设计及制作等,以备最终采用。大会组委会拥有对本次会标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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