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是深圳唯一一家集孤残儿童养育、养老、收养对象康复治疗、社区居民基本医疗等服务于一体的市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一是对深圳市除宝安、龙岗两区的弃婴、孤残儿童实行抚养、治疗、教育综合性管理服务;二是安置市内部分孤寡老人,并接收部分家庭无力照管老人,向他们提供生活护理、康复医疗和康乐活动服务;三是以中心为基地,开展对儿童和老人的康复医疗、护理技能、心理学和特殊教育的研究,并与国内外的福利机构和社会工作者进行交流活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预计于今年底启用,中心软、硬件设施将大幅度升级。为打造一个先进的示范型福利机构,向社会展示具有特区特色福利机构的良好形象,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标识设计作品(logo),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二、设计要求
1、标识设计要彰显深圳特区的福利机构特色,体现“以人为本、尊老爱幼、幼有所养、老有所依,一切为了孩子和老人”的理念。
2、标识设计应通过电脑制作,要温馨、有爱,造型美观简洁,特征明显,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在放大、缩小等不同情形下,图案视觉效果皆佳,可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多方面的宣传。
3、标识设计不能与其它标识近似或雷同,不能违背有关国家、民族或风俗习惯禁忌。
三、参赛方式
1、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每一份应征作品包括《设计稿》和《设计说明》,设计稿件以jpg或bmp格式提供图片文件,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体现在《设计说明》中。
2、应征作品书面材料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提交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福利中心电子邮箱地址:flzx@szmz.sz.gov.cn
四、奖项设置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审定。logo标识的评选设置入围奖4名,各奖1000元(含税);优秀奖1名,奖金5000元(含税)。
入围奖、优秀奖获奖者均需提供合法的发票来主办单位领取以上奖金(含税)。
五、有关说明
1、作品人数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单位设计,但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并未曾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我中心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2、获奖作品(含入围奖、优秀奖)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归我中心所有,我中心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同认可本声明内容,我中心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罗先生;电话:83311126
竭诚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踊跃参与本活动,充分发挥您的聪明才智,以优秀的作品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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