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小越镇征集宣传形象表述语及形象标识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东阳日报 作者:cdo 2016-02-16

为彰显小越特色,提升小越镇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宣传形象表述语及形象标识。具体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

二、征集方式:

(一)此次应征作品可以采用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等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小越镇宣传办; 邮编:312367;联系电话:0575-82717820 ;传真:0575-82717800 电子邮箱:xiaoyuexcb@126.com

(二)请在函件上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小越镇形象语(形象标识)应征作品”字样,并附上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征集范围:

区域不限,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均可参与。

四、征集要求:

(一)形象语要求:

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定位准确,富有小越特色,具有较好的宣传效果;文字简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方便传播;字数控制在8字以内(手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作品并要求附有100字以上的解释文字。

(二)形象标识要求:

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作品要能充分反映出小越镇的地域文化特色、历史文化特点、独特的城市风貌和辉煌的发展成就;作品能反映新时代小越人创新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作品要有较强的应用性,可在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各种媒体、不同领域使用,可作为景观装饰物、制作旅游纪念品或礼品等。作品要附有200字以上的解释和立意说明。

五、奖励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到的形象语和形象标识进行评审,评选最佳表述奖及形象标识一等奖各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励人民币600元;三等奖各3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参与奖各10名,奖励人民币200元。同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责任。如有多条作品内容相同,以最先投稿者为准。

4.自作者投稿行为发生之日起,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未获奖的作品,一经投稿,主办方不再退还。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小越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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