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艺术中国-全国画展”作品征集函(2)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设计在线 作者:cpcool 2010-10-21


一、主办与承办单位

主办: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中央美术学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承办:北京赭石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搜刮音乐平台
      环铁时代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排名按姓氏笔划)
展览组委会主任:
李小磊  中国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
张新建  中国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
常  卫  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长侠  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
郑曙旸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
倪跃刚  北京贸促会副会长
储祥银  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艺术委员会:(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名)
陈池喻  丁一林  代大权   戴士和   苏新平  谢东明  张元
秘书长:任红妍  
副秘书长:刘童
策展人:孙小娟  黎颖
策划助理:徐茂权
执行委员会主任:崔保东
执行委员:

三、评审委员会(待定):
组委会邀请美术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共同组成艺术评审委员会,负责此次展览的评审工作。

四、作品征集:
1、凡自2010年1月以后创作的油画作品均可应征(无论是否参加过其他展览)。
2、作品要求:征集反映当代中国人文精神,艺术上勇于开拓创新,注重艺术品格和个性特征的油画作品,题材风格不限。
3、作品征集方式:面向全社会征稿。
4、参选作品:由作者寄5 ×7CM照片(切记照片不用托裱)供初评。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3件,请在每张照片背面用楷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尺寸、材料、联系电话、地址、邮编、E-mail。
5、作品尺寸:单边最大单位尺寸不超过2米,装裱自理。
6、初选作品每件需交初评费50元 ,请通过邮局寄至画展组委会。同时请将汇款复印件粘贴在作品照片背面,同一汇款有几位作者、几件作品的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以便核查,不寄初评费的作品不予评选。参选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于2010年10月1日~10月30日寄至画展组委会(送选作品照片不再退还,请作者备份)。

五、作品评选:
1、通过初选的作品,组委员会将及时通知作者送原作参加复评。送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入围复评的作品,送件须妥善包装,如包装或运输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自负。
2、本次画展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5名。(其中传统作品与当代作品各占一定比例)。

六、证书:
展览组委会将对入选画家颁发获奖证书或入选证书。

七、画册:

组委会将出版本次展览精美画册,组委会对参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八、作品退件:
未入选作品原作将在画展开幕式后一个月内退还给作者。

九、参选须知:
参加本次活动的画家在接到本征稿通知细则后,请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当您提交报名材料后,则被认为已接受本次活动的以上条款。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艺术中国—全国画展组委会”。

十、展览组委会通讯地址:
地址:北京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艺术中国组委会   
郝凤娟   邮编:100102  
组委会咨询电话:010-64352113  张文佳   13120045850  15910619366
E-mail:eric2007.10.10 @163.com  官方网站:http://yszg.iccie.cn
本通告如有未尽事宜,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
艺术中国—全国画展组委会
二零壹零年九月
 
声明:站内网友所发表的所有内容及言论仅代表其本人,并不反映任何网站意见及观点。

全部评论

暂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