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将于2016年8月在德宏州芒市举行,为提升运动会文化内涵和扩大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征集运动会会旗、会徽、会歌、吉祥物、奖杯、奖牌和主题口号等运动会元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二、征集作品总体要求
(一)应征作品必须体现“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
(二)应征作品必须体现青少年健康向上、快乐运动、全面发展的青春风貌和各民族团结奋进的鲜明主题。
(三)应征作品必须展现芒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特色、时代特征以及独特的人文风情。
(四)应征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以中文简体汉字为主,可适当使用汉语拼音或英文缩写。
三、征集内容及设计要求
1 会旗
1.构思新颖、色彩鲜明、图案清晰、寓意深刻,应充分体现团结拼搏、健康向上和“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具有竞技体育韵味。
2.应具有云南特色,并将“云南”(或“YunNan”)等元素有机融合。
3.应具有时代感,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
4.应便于制作,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5色。
5.在设计中应配有文字说明。
2 会徽
1.构思新颖,内涵丰富,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
2.包含“芒市”“2016”“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等元素。
3.具有普适性,适用于平面宣传等各种用途。
4.设计稿应配有适当的文字说明。
3 会歌
1.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体裁形式不限,合独唱皆可,长短适中,易于传唱。
3.展现当代青少年健康向上、快乐运动、全面发展的青春风采。
4.交歌谱一式10份,附录音小样一份,曲谱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
4 吉祥物
1.以芒市地方特色为主要创作元素,以拟人化的形式表现。
2.形象活泼可爱,热情亲切,积极健康。
3.易于制作,并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吉祥物命名恰当,寓意鲜明,既有运动意义,又有“芒市”的文化内涵。
5.设计稿应配有适当的文字说明。
5 奖杯、奖牌设计
应征者应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奖牌及奖杯正面、背面图案、挂带、包装盒、证书),设计方案应进行平面和三维的展示。
1.奖杯设计
⑴设计要突出“ 筑梦中国”的主题。
⑵奖杯应刻有“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会徽图案”,“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XXX(项目名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组委会、2015年·芒市 ”。
⑶奖杯的材质应考虑金属、琉璃、水晶等或多种材质的组合(材料成本不宜过高)。
⑷奖杯的高度不得低于220mm,宽度要与高度相协调。
2.奖牌设计
⑴奖牌正面应刻有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吉祥物图样和“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XXX(项目名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组委会、2015年·芒市 ”等字样。背面应刻有“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会徽图案”。
⑵奖牌直径为60mm,厚度为5mm(奖牌形状在此基础上可有创意),图案通常应包括青运会会徽和本届赛事的名称。
3.奖牌、挂带、包装盒、证书设计材料应得当,结构新颖,工艺简洁;应用材质适当,便于携带、保存和展示,符合相关工艺要求。辅助设计(挂带、包装盒、证书)的制作成本不宜过高。
4.提供奖牌及奖杯正面、背面和挂带、包装盒的创意说明、材料说明、工艺说明及尺寸等相关信息。
6 主题口号
1.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富有感染力。
2.体现健康向上、快乐运动、全面发展的青少年运动精神。
3.体现时代特征和芒市特色。
四、评选办法
所有设计方案均由筹委会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采纳第一名,除会歌外其余设优秀奖。具体奖项和奖金如下:
(一)奖项
每项设一等奖1名、优秀奖3名。
(二)奖金
1.会旗设计方案一等奖15000元、优秀奖5000元,共30000元。
2.会徽设计方案一等奖7000元、优秀奖2000元,共13000元。
3.会歌设计方案20000元。
4.吉祥物设计方案一等奖6000元、优秀奖2000元,共12000元。
5.奖杯设计方案一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共5000元。
6.奖牌设计方案一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共5000元。
7.主题口号设计方案一等奖1000元、优秀奖200元,共1600元。
五、报送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余德龙(13988212758)
张宗斌(18088210399)。
0692-2103598
联系邮箱:1308645904@qq.com
六、相关要求
(一)应征作品的内容应均属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
(二)除应征作者以外,应没有任何他方对应征作品及资料的创作、设计有实质性的贡献。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设计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
(五)应征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及资料由筹委会办公室存档,不再退还。
(六)作品一旦入围,作品本身及其资料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运动会筹委会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场合使用。
(七)注明应征作品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附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
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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