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征集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5-10-15

 

为进一步提高寿光旅游知名度,塑造寿光旅游的新形象,以更直观、简练的方式,向广大游客传达寿光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寿光市决定面向全国广发英雄帖,征集寿光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

被采用的宣传口号和旅游标识将被作为寿光旅游的宣传标志走向世界各地,如果你是创意设计高手,如果你对寿光旅游有着深厚的感情,如果你想成为寿光旅游原创设计者,那么,赶紧拿起你的画笔,把你心目中的寿光旅游形象画出来吧!

一、征集时间

1、旅游宣传口号:自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止(邮寄方式以发送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2、旅游形象标识:自2015年10月15日起2015年12月15日止(邮寄方式以发送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二、作品要求

寿光旅游宣传口号:

1、寿光旅游宣传口号要凸显寿光的地域特色、风光物产和现代文明成就,彰显独具魅力的菜乡文化特色,体现寿光旅游的特点。

2、宣传口号要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有深度有寓意,回味悠长。

3、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并需附上创作灵感及作品寓意简要说明。

4、参选作品一经入选,其版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归寿光市旅游局所有。

寿光旅游形象标识

三、投稿方式

1、作品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投稿。

2、应征作品包括设计图稿、设计创意说明两部分。投稿时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和A4纸打印的设计创意说明(包括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等)各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稿,文字稿件以Word格式提交;图形稿件以PSD和JPG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为800万像素及以上。

3、应征者须提交《寿光市旅游宣传口号及旅游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可到寿光市旅游局网站http://www.toursg.net/ 通知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属于多人或单位创作的,要在《应征承诺书》上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或单位盖章。

4、邮寄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5号楼C座335室

邮编:262700 电话:0536-5112638

电子邮箱:sglybzzj@163.com 

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征集活动”字样。提交时请注明为“征集活动稿件”。

四、评选方式

1、评选方式分为网络投票和专家投票两个阶段,网络投票产生的有效投票结果占最终评分的30%,专家终评投票占评分的70%。网络投票:投稿截止后,寿光市旅游局将参赛作品在寿光市旅游局官方微信(sgly5268628)上进行公布,由网友进行网络投票(宣传口号:11月16日至25日,形象标识:12月16日至25日)。专家评选:由寿光市旅游局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最终评选(宣传口号:11月26日至28日,形象标识:12月26日至28日)。

2、结合公众投票结果,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最终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入围奖,通过寿光旅游局网站、微信平台以及新闻媒体公布。

五、奖励办法

奖励部分对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分别进行奖励:

寿光旅游宣传口号:

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奖寿光景区门票一张;入围奖10名,奖寿光景区门票一张。

寿光旅游形象标识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本人及两名家人终身免费游寿光所有景区;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入围奖10名,奖寿光景区门票一张。

所有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寿光市旅游局颁发荣誉证书。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寿光市旅游局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版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用,但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
     5、对于被选中的作品,主办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6、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对本《公告》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相关约定。
     7、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8、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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