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阅读文化节征集LOGO设计方案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5-09-04

  
 
2013年陕西省文化厅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创造性地推出了“陕西省阅读文化节” 这个全民阅读活动的载体。将9月28日孔子诞辰日确定为“陕西省阅读文化节”,意在缅怀先贤,借助孔子这一家喻户晓、享誉全球的中国文化代表人物的形象,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扩大中华文化在的弘扬与发展,营造书香社会,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
 
为进一步打造陕西省阅读文化节这一品牌,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彰显陕西文脉和时代气息,阅读文化节组委会在第一次征集活动未产生中标作品的情况下,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征集logo设计方案,并大幅提高中标作品奖励金额,现将征集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15日 

二、应征作品内容
 
陕西省阅读文化节形象标识征集(含宣传口号) 

三、作品创作内涵
 
陕西文化源远流长,汇聚关中中原文化、陕南秦楚文化和陕北游牧文化于一体,历经中国千年文明的沉淀和演绎,以强大的文化张力和辐射力,成就了陕西独具特色的文化名片。陕西文化长期以来深远地影响着中国文化的发展和流变,并演变成为独特的中国文化元素。

四、作品创作特点
  
应征者设计的应征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鲜明、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能偶体现陕西的历史文化渊源和陕西阅读文化节的创办理念,展现陕西独特的文化魅力。
    2、logo设计构思新颖、创意鲜活,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
    3、应征作品要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避免形成与已经注册并已经使用的现有标志在名称和形式上相雷同。
    4、logo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5、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的内容。 

五、应征作品设计与创作要求
  
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件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当包括logo设计图稿、名称、创作理念。
    应提交彩色版和黑白版两款logo设计图稿,需分别打印于A4规格纸上。
    应给logo设计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的名称,并标注于设计图稿的正下方。
    应提交应征作品的创作理念,旨在阐述logo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名称含义和象征意义等。请将创作理念打印在A4规格的纸张上,并注明设计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六、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凡关心支持陕西省文化事业、合法经营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大中专院校及其他爱好设计制作的个人均可参加,提交作品的数量不限。应征团体或个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应征人姓名(或团体名称)、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应征logo作品须提交A4彩色及黑白打印稿各一份;
    3、应征logo的个人或团体使用电脑设计,请用JPG或矢量图格式,清晰度大于300dpi,并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提交(邮箱:stydtgb@163.com),并注明个人资料。

七、应征者注意事项 

1、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评审方式 

1、评审机构为专家评审组,由陕西省文化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2、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活动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2)逾期送达;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规定不能标识的文件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团体)的文字或符号;
    (5)设计方案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3、评审程序
    logo征集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组,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组将分别评选出logo入选奖1名,入围奖5名。 

九、奖励办法 

1、经确定最终采用的陕西省阅读文化节logo作品,其创作团体或个人获得奖金人民币贰万元(税前)和证书一份;
    2、本次征集活动之入围作品的创作团体或个人获得证书一份; 

十、知识产权归属 

入围陕西省阅读文化节logo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陕西省文化厅所有,入围logo设计作者(团体或个人)需与陕西省文化厅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陕西省文化厅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奖金外,无需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并保留对logo另行创作的权利。

十一、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应征logo作品须在2015年9月15日之前送达或邮寄(快递)至陕西省图书馆(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logo”征稿字样。评选结果将在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图书馆官方网站上公布。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8号陕西省图书馆阅读推广部,邮编710061,电话咨询029-85397598

 

主办单位:陕西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陕西省图书馆
   2015年8月15日

 
附件:
陕西第三届文化节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创作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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