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征集旅游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5-09-01

 

为进一步树立玉环旅游整体形象,提升玉环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展示玉环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使更多的人了解玉环,走进玉环,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玉环旅游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形象标志(logo)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能体现玉环旅游资源、人文等特点。
 
2、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创新性,简洁醒目,构图新颖,色彩简洁明快,具有亲和力。
 
3、内涵丰富,寓意贴切,通用性强,作品要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上使用。
 
4、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应征者应自留作品底稿,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
 
二、宣传口号作品要求
 
1、文字精炼,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琅琅上口,富有美感,具有很强文字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便于宣传和推广(每条不超过15字);
 
2、充分体现玉环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3、能准确、生动体现玉环的旅游主题内容;
 
4、主题宣传口号必须是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5、应征者最多投稿5条口号,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应征者应自留作品底稿,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
 
三、奖项设置
 
1、形象标志(logo)录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10名,每名奖金500元。
 
2、宣传口号录用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300元。
 
四、投稿时间
 
2015年8月31日-2015年10月31日(邮寄者以邮戳为准)
 
五、主办单位
 
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六、投稿方式
 
1、形象标志(logo):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请将所设计的形象标志(logo)投稿时,邮件标题请注明“玉环旅游形象标志(logo)征集”,确保邮件正常投递(2个工作日内回复接收确认)。投稿邮箱:yhtour@163.com。
 
注:应征稿件应为电脑制作样稿,投稿格式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JPG文件量不小于4M。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同时,需在电子邮件正文中留下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在评出最终获选作品后,作者应根据征集主办方要求完成最终修改和其他工作。
 
2、宣传口号:应征作品可以采用书面邮寄、电子邮件或微信平台(微信号:yhtour) 方式进行投稿。邮寄投稿地址: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财政大楼附属楼4楼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市场科收,邮编317600,联系电话0576-81732361。网上投稿电子邮箱:yhtour@163.com,文件名请注明“玉环旅游宣传口号征集”。
 
注:应征作品务必请写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玉环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字样。如果入围的宣传口号出现一致,将采用先投稿者的作品(以投递时间排先后)。
 
七、评选方法
 
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会评选出入围奖及录用奖,并在玉环旅游网及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本次征稿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入围的作品版权归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所有。
 
八、公布方式
 
1、玉环旅游网
 
2、玉环旅游微信公众号:玉环旅游
 
九、联系方式
 
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市场科
 
十、特别说明与注意事项
 
1、应征者须保证所投应征作品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应征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应征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征集主办方负责收藏。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应征作品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5、征集主办方在对提交的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标志作品和口号,活动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作者应提供原设计稿件,且征集主办方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6、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7、凡应征者参加征集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征集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应征投稿行为即表明应征者对本启事内容的充分认可。
 
8、应征者务必注明身份(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玉环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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