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展示合肥市儿童福利院的对外形象,8月14日,合肥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形象标识,最终采用作品可获2000元奖励,入围作品给予500元奖励。投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
设计要求
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儿童福利机构的工作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性;
应征作品要简洁流畅,色调明快醒目,可进行图形、图文(字母)等组合;
风格要温馨亲切、大气时尚,具有较强的识别度和象征意义,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制作和推广;
因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有国际项目合作及涉外事务,标识可考虑运用适当的中国元素和国际风格。
奖项设置
征集截止后,合肥市儿童福利院院将邀请相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入围作品3件,最终采用作品(从入围作品中精选)1件,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作者和作品名单。
其中,最终采用作品给予2000元奖励,入围作品给予500元奖励(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自行交纳税金)。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邮寄方式
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标识征集”)
邮箱地址:fly_bgs@163.com71169455@qq.com
邮寄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有意者可咨询电话:0551—62753695,联系人:程亮。邮寄内容需提供完整的图文设计释义;并附上自己的姓名、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参赛者需随作品寄送承诺书。(程亮 吴婷婷)
附件:
承 诺 书
本人自愿参加合肥市儿童福利院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现对本人提供的应征作品自愿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保证该应征作品系本人独立创作,无抄袭他人作品,若因本人提供的应征作品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人保证该应征作品在投稿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使用。
三、若本人提供的应征作品被合肥市儿童福利院选为入围作品,本人自愿放弃该作品完整的著作权等其他一切权利,即合肥市儿童福利院对该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四、若本人提供的应征作品被合肥市儿童福利院选为入围作品或最终采用作品,合肥市儿童福利院除需向本人支付公告所称的奖金外,无需再向本人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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